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管理(2)
www.110.com 2010-07-22 14:00
现已在司法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在行业鉴定机构从事行业鉴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经考核可授予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
具体考试、考核办法另行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授予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
(一)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
(四
- 上一篇:规范司法鉴定机构管理 凸显司法鉴定人权利义务
- 下一篇:各地司法鉴定管理机构联系电话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