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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过线者快申请领证 过期将视为自行放弃
www.110.com 2010-08-23 15:00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各位考生注意了,12月20日之前,请尽快向报名地司法局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过期将视为自行放弃。

  据介绍,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已于11月21日公布,陕西省各市司法局在近日将考试成绩通知单下发应试人员。依照有关规定,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达到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应自2009年12月1日起20日内,向报名地司法局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办理地点:西安市司法局在陕西蓝泰商务酒店(西安市莲湖路323号)办理,联系电话:029-88651468。陕西省其他市司法局为本局办公地点。

  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本科生考试过线,取得毕业证后,可向报名地司法局提出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在递交申请时,除填写申请表之外,还需要提交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片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和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资格申请,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华商网-华商报·刘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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