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考试 > 司考难点精析 > 刑事法律 >
司法考试《刑法学》辅导:刑罚的体系
www.110.com 2010-08-23 17:18

  司法考试冲刺阶段重点、难点汇编——《刑法学》辅导:刑罚的体系

  注意法条规定、司法解释的细则规定。

  此章中案例分析在刑罚论中基本很难出现,往往都是选择题中考法条、司法解释、如何理解?

  也可能是一个小案例的形式考法条理解的问题,在分析案例中不会考。

  案例会涉及到数罪并罚、量刑情节。

  在刑罚论部分重点:

  主刑、附加刑特点;

  主刑中了解死刑(尤其是死缓制度);

  一、死刑重点把握:

  (一)不适用死刑的对象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

  2.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时指的是从侦查羁押时起至审判的全过程;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如果发生人工流产或自然流产的,仍视为孕妇。

  (二)死缓

  死缓犯的三种处理:第五十条规定

  1.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二、附加刑重点把握

  财产刑、罚金刑与剥夺政治权利。

  以上是在刑罚刑种中要注意的问题。

  〖法律教育网www.chinalawedu.com版权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