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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拟专设部门负责拆迁和补偿
www.110.com 2010-07-10 14:02

  据《国际先驱导报》报道,“法大,还是生命大?”当反抗强制拆迁以自焚这样的极端惨烈方式进行时,一场叩问“法”的改革正在急速酝酿。12月初,由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沈岿、王锡锌、陈端洪、钱明星、姜明安等5位教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经媒体披露后,在不到一周时间内受到了国务院的重视和回应。这些教授与其他专家日前参加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拆迁新法”)的讨论,这意味着,一直被口诛笔伐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即将被废止。“我认为这次国务院邀请专家参与讨论,并明确表示‘拆迁新法’已经指日可待,是由于综合因素促成的。”上书学者之一的姜明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11月份成都的唐福珍自焚事件不仅给公众舆论造成冲击,也给高层带来强烈震撼,“自焚事件如果不断发生,势必会撕裂社会,进一步引发民众强烈不满。当然,这件事也并非唯一因素。”

  事实上,多年来要求修改《拆迁条例》的呼声一直没有中断,每当出现拆迁暴力事件,民间、学界对其的非议之声更是高涨。而中国官方层面明确透露出修改意向是在2007年《物权法》颁布之后。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对未来将出台的“拆迁新法”评价颇高:整个拆迁思维将发生“根本性变化”。据他透露,政府拟专设部门负责拆迁和补偿,有望先补偿再拆迁,房主如对拆迁有异议,可提起诉讼。但他同时强调,新例主要涵盖国有土地,并不适用于目前出现的大量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拆迁纠纷。

  即便如此,与会专家们仍称赞“拆迁新法”的改革方向“令人鼓舞”。在所有讨论问题中,关于公共利益如何界定的话题备受舆论关注,因为它事关征收和拆迁的决定是否合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学专家告诉记者,这个问题其实在8年前《拆迁条例》的制定过程中就引起过很大的争论,“当时学界曾要求将公共利益明确化,以免被滥用,但遭到一些地方官员的反对,最后他们占了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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