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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侵犯消费者人身权
www.110.com 2010-07-10 15:07

  沃尔玛天津新开路分店一名收银员搜查已结账顾客的购物袋,并手摸顾客裤袋。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日前判处沃尔玛深国投百货公司向顾客刘某夫妇书面道歉。近日,顾客刘某收到了这封致歉信。

  致歉信中说:“因我公司收银员工作失误和认识错误,作出了使你们名誉权受损的行为,影响了你们在品德、信用方面应有的社会评价。对于你们所遭遇的不快和所受到的影响,我公司再次致以深深的歉意。”

  今年5月25日,顾客刘某夫妇从沃尔玛天津新开路分店购物结账后,走开结款银台3米远时,被该银台收银员喊住:“你拿我们东西了”,并追上前去摸顾客刘某的裤袋,未经刘某同意翻看其购物袋。翻看后,并没有找到要找的东西。事后,顾客刘某到天津警方报案,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法院审理认为,收银员在工作岗位当众喊“你拿我们东西了”,并非法搜查顾客购物袋,其行为侵害了顾客的名誉权。由于天津新开路分店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其隶属的深圳沃尔玛珠江百货公司承担。法院日前判决沃尔玛向顾客刘某夫妇书面赔礼道歉,道歉书内容要经法院核准,案件的受理费、调查费由沃尔玛承担。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会理事、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陈耀东对记者说,因为这个案子构成侵犯人身权,被告必须要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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