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损害赔偿 > 损害赔偿动态 >
无辜行人被撞成植物人 “黑车”司机遭200万索赔
www.110.com 2010-08-07 10:51

  李淑琴在路上行走时,被刘辉驾驶的未登记的农用三轮车撞成植物人。日前,李淑琴以及法定代理人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刘辉赔偿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营养费、医疗费、精神损坏抚慰金等二百余万。

  2008年10月31日18时30分,李淑琴由西向东步行至房山区岳圣路6公里500米处时,刘辉驾驶未登记的农用三轮车由南向北行驶将李淑琴撞伤。

  经交通队认定,刘辉驾驶的车辆未按规定登记,且无灯光装置,未按规定让行是发生事故的全部责任,认定刘辉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李淑琴的伤情经诊断为急性重型颅脑损伤,颅骨骨折,脑积水等。经鉴定,其伤残程度为Ⅰ级,构成老百姓平常所说的植物人。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