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土地管理 > 土地审批 >
北京市农用地转用和建设项目征用土地以及建设
www.110.com 2010-07-05 17:16

审批责任单位: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征地管理处
  审批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1998年8月29日国家主席第8号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4日国务院令256号)
  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审批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时限:
  10个工作日
  审批步骤:
  一、受理
  条件:
  申办人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4日国务院令256号))
  2.市政府批准征(占)地批文(复印件)(依据同上)
  3.《规划用地许可证》附件和附图(原件)(依据同上)
  4.与《规划用地许可证》附图同比例尺的地形图四份(依据同上)
  5.钉桩坐标成果通知单(依据同上)
  6.工程进度计划(依据同上)
  7.计划任务结转单(当年批准征(占)地的免)(依据同上)
  注:报送材料份数:除“同比例尺的地形图”四份外,其他文字和图件材料各1份。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初审:
  标准: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复审:
  标准:同初审标准。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审批:
  标准:材料齐全,初审、复审合格。
  时限:为1个工作日完成;
  五、告知:
  工作标准:
  1.及时通知申办人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
  2.制发文书完整、准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件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2个工作日。
  一次性告知单:
  办理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一次性告知单
  申办需提交材料:
  1.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4日国务院令256号))
  2.市政府批准征(占)地批文(复印件)(依据同上)
  3.《规划用地许可证》附件和附图(原件)(依据同上)
  4.与《规划用地许可证》附图同比例尺的地形图四份(依据同上)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推荐文章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