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
www.110.com 2010-09-16 16:45
一、1.房地产全部、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的清算。
二、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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