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土地管理 > 土地征用 >
土地被征用如何处理?
www.110.com 2010-09-04 14:09

  网友提问:

  2005年一征用了我家的土地作为商业开发,将我家临时过度在其征用的另一块土地上,而按照协议应补偿我家的安置地块由政府统一进行安置,当时合同内规定:过渡期限一年,如果到时未能划拨安置,过渡期顺延至安置后半年。1年后,开发商将临时过渡我家的地块转让给了另外一名开发商,现在这名开发商以物权法中占用他人财产将我家告上法庭,但是我家的安置地仍未能划拨下来。请问,我家是继续在这里住下去还是需要立即搬走?这样的情况,我们需要如何处理?谢谢解答!

  中律网张建明律师:你和征用你家土地的开发商的协议是可以对抗另一开发商的请求权的,在过渡期一年内如未能安置,可顺延。建议追加第一开发商为第三人。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