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土地管理 > 土地征用 >
自愿交回承包地的户还能分征地补偿款吗
www.110.com 2010-09-04 14:10

自愿交回承包地的户还能分款吗
来源: 河北科技报   2009-10-08     民事民情
按照《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交回承包地,但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村民在承包的过程中,将承包的土地交回村集体经济组织,这是承包方的权利,他人不能阻拦。但是,自愿将承包的土地交回村集体经济组织,只是从法律上放弃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并没有从法律上放弃他(她)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放弃土地承包权之后,村民仍然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新一轮土地承包开始之后,其仍然享有在新一轮土地承包中取得承包地的权利。所以,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后,仍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借故剥夺他们参与分配的权利。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