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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审批
www.110.com 2010-07-31 16:45

  办事

  机构外经贸局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科

  办公

  地址天河区员村天府路1号2号楼6楼6011B室

  联系

  电话38622694、38623005

  办证

  时间

  受理

  期限五个工作日

  收费

  标准暂无收费

  申办

  资格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区属外商投资企业

  所需

  材料(1)如实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加工贸易企业经营情况及生产能力证明》一份;(表格下载,见附表14)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

  (5)加工贸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办事

  流程1、审核材料;

  2、查看现场;

  3、加盖意见出具生产能力证明。

  办事

  依据1、外经贸部文件:[1999]外经贸管发第314号《关于印发〈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广州市外经贸局文件:穗外经贸资[1999]70号《关于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3、商务部文件:商贸字[2003]69号《关于开展全国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核查的通知》

  表格

  下载暂无

  备 注1、受理后约时间查看现场(加工场所);

  2、《加工贸易企业经营情况及生产能力证明》从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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