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外商投资法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董事会 >
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的区别
www.110.com 2010-07-31 16:05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是公司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对公司股东大会负责,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董事由股东大会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议程序选举产生。

  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企业董事会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其董事会的职权是按合营企业章程规定,讨论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