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外商投资法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税务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的核算
www.110.com 2010-07-31 15:36

  ㈠所得税核算应设置的账户

  1.“所得税”账户

  “所得税”账户用来核算企业按规定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该账户的借方登记企业按纳税所得额计算的本期所得税费用;贷方登记企业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所得税费用。期末该账户无余额。

  2.“递延税款”账户

  为了核算企业由于时间性差异造成的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以及以后各期的转销数额,企业应设置“递延税款”账户。该账户属负债类。贷方反映企业本期税前会计利润大于纳税所得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以及本期转销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纳税影响的借方数额;借方反映企业本期税前会计利润小于纳税所得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以及本期转销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纳税影响的贷方数额,期末余额,表示尚未转销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

  3.“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账户

  该账户核算企业所得税的应交、上交及未交情况。该账户的贷方登记应交的所得税额;借方登记上交和预交的所得税额。本月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未交纳所得税。

  ㈡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又称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前五年)±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合营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就是会计利润,两者理应一致。但是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会使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额出现差额,因此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要将当年会计利润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额,可以分为永久性和时间性差额两大类:

  1.永久性差额

  永久性差额是指某一个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如企业的各种罚款,滞纳金以及公益救济性质以外的捐赠支出,列入营业外支出从利润总医院额中扣除,而税法规定的计税利润中则不得扣除这部分支出。又如企业的交际应酬费,在会计处理上,凡是董事会批准的均列入管理费用,从税前利润中扣除。而税法规定超过交际应酬费限额的支出,不得在计税利润中扣除。因此,在缴纳所得税时应予调整,但由于不影响以后各期的纳税额,在调整中不必做账务上的处理。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推荐文章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