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物权法 > 共有 > 房屋共有 >
地上权、永佃权和地役权
www.110.com 2010-07-10 22:17

  地上权是使用公共国家土地的权利,例如在街边摆摊。

  永佃权是按年向土地所有人交付租金,而长期或永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

  列如国家公有住房,单位分发的房子(非商品房)国家给农民的耕地。 收益就是比如你把这样的房子租出去。或者把地上的作物买掉!

  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列如你盖了个酒店国家支持你,就会吧附近的地 批给你做停车场,但是这块地并不是你的,但你在地役权到期之前 都可以使用它。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推荐文章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