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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委会:为何常常“难产”和“夭折”
www.110.com 2010-07-10 12:30

  有的入住5年无业主委员会,有的成立一年就瘫痪了

  小区入住五六年,业主委员会还没成立起来;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却因有分歧,出现瘫痪直至解散;业主委员会为何“难产”?又究竟为谁说话?昨日,针对“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到底有多难”的问题,不少读者致电本报反映业委会成立前后的尴尬。

  今日,本报将以“住房维修基金和老社区物业问题”为话题征求市民意见,欢迎有相关经历的业主、物业公司,或有独特见解的各界人士通过本报建言。我们将认真收集民意,采访调查目前存在的问题,形成立法建议,提供给市人大常委会作为立法参考。

  市民可登录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网站,查阅《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全文。

  焦点1:谁的业委会?业委会“工资”由谁发?

  “业委会腰杆何时硬起来”

  南湖华锦花园小区内公共道路收取停车费,一年有四五十万元,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按照一定比例分成,其中一小部分作为工作补贴发给业委会成员。

  “就为这每月几百元钱,我们两届业委会都成了物业公司的‘附属单位’,业委会有什么底气站在业主立场说话?”昨日,该小区的四位爹爹集体给本报发来邮件。

  业主:建议政府给补贴

  执笔的曾爹爹介绍,该小区从2001年入住以来,总共成立过三届业委会。第一届成立时,还没有“物权”的概念,所以小区公共道路停车费全被物业公司收走了。到第二届业委会成立运行的时候,《物权法》明确规定小区公共道路停车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经协商,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协议:按照物业4成、业委会6成的比例分配停车费。业委会的部分费用里面,包括对业委会成员的工作补贴。去年成立的第三届业委会亦然。

  几位爹爹认为,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有了经济往来,特别是业委会成员从物业手上领“工资”,这本身就是“拿人家的手短”,受人控制,根本不可能全心全意为广大业主维权。他们举例说,除去“停车费被物业分走一大块”不谈,小区绿化、卫生都不尽如人意,井盖、围栏损坏没人修理,车辆乱停乱放,盗窃案件时有发生,“这些业委会都没有负起应有的责任。”

  他们建议,效仿居委会模式,政府给予业委会一定的经费补贴,让业委会成员“挺起腰杆说话”。

  物业:不存在“收买”一说

  对于“物业收买业委会”一说,华锦花园物业处吴主任予以否认:“六成停车费给了业委会,怎么分配是他们内部的事情,这与物业公司无关。”他认为,业委会成员需要定期值班、开会,领些经费补贴也是应该的;物业之所以要分四成停车费,是因为付出了道路维护、保洁、人力等成本。

  “业委会怎么不为业主说话了呢?去年物业费每平米最低降了1毛多,最高降了4毛,都是业委会跟我们谈判协定的。”吴主任说。

  至于曾爹爹他们提出的政府补贴业委会的建议,吴主任认为不可行,“民间自治组织就应该自己管理,政府指导。”

  焦点2:成立业委会谁来发起?

  物业怕麻烦,急着要成立业委会

  昨日,对成立业委会,光谷附近的王先生颇为无奈。王先生说,他所住的小区5年前就有人入住,物业一直不想让业主成立业委会,现在开发商要走了,物业怕麻烦转嫁到他们头上,又急起来了。

  王先生说,小区三期都交房了,5年来房屋质量、物业服务等问题不断,业主和物业公司多次“扯皮”。业主们多次向物业公司提出尽快成立业委会,但物业公司每次都以第三期房还没交,入住率不达标为由拒绝成立。就这样,小区入住5年来却迟迟不能成立业委会。

  今年6月,该小区物业公司突然找来居委会以及单元长,三方很快成立了业委会筹委会。曾多次代表业主找物业解决问题的宋先生被推荐为筹委会主任,宋先生说:“现在有问题,业主还可以找开发商,开发商马上就走了,很多问题都会转嫁到物业头上,因此物业就很想成立业委会。”

  焦点3:业委会靠什么来维持?

  业主委员会成立一年就瘫痪了

  “27日晚上,我们小区又发生了一起盗窃事件!”昨日,家住关山学府佳园的张先生致电本报称,从今年4月份以来,发生在该小区的盗窃案件已有13起。事件屡次发生的原因竟缘于业主委员会瘫痪,不能动用维修基金,修不了电子监控室设备。

  张先生告诉记者,去年3月18日,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出了9名第二届业委会成员。当年年底,业委会成员在小区物业公司的引入中出现分歧。后来,业委会的9名成员中,有3人相继退出。今年8月12日,业委会主任也退出了业委会。“至此,小区业委会彻底陷入了瘫痪状态。”

  让张先生感到气愤的是,小区的电子监控室显示屏毁坏数月都没人维修,导致小区安装的电子眼成了摆设。对此,学府佳园物业公司的谢主管说,电子眼监控室是小区的公共财产,如果维修需要使用小区的维修基金,而维修基金的拨付需要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向房管部门申请,物业公司无权对其进行支配。

  专家观点

  业委会需要工作经费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秦前红认为,业委会成立难、成立以后运行难,存在很多客观、主观的原因。物业公司总是先于业委会成立,似乎更容易占据主导权和强势地位。业委会应该既为业主维护权益,也从客观角度起到沟通双方、化解矛盾的作用。

  由于绝大部分业委会工作是公益性质、没有酬劳的,导致一些业委会成员积极性逐渐消退,也更容易被物业收买。他建议从公共停车费、物业管理费等收费中,划出一些用于业委会工作经费。

  至于谁来监督业委会的问题,容易把问题引向另一个怪圈,建议还是大力推行财务公开、管理民主。

  市民建议

  业委会筹备应由居委会牵头

  业主委员会为什么这么难成立?家住汉阳二桥街的小区业主余女士认为,仅靠业主筹备发起很难。按照要求,小区要成立业主委员会,须先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然后筹备并召开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余女士说,在业主大会筹备环节中,除了有业主,还需有建设单位。可是,如果建设单位不积极,或者与业主意见有分歧,业主委员会就很难成立起来。

  “要成立业主委员会,仅靠业主自己发动肯定不行 。”余女士建议,街道和社区要主动参与组织,居委会可设一名房管专干来管,像社区低保、残联专干一样,对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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