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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引发上百名消费者投诉
www.110.com 2010-07-16 15:46

  :记者从天津市工商局12315热线获悉,近期相继接到20多个省市上百名消费者投诉,反映某公司电视直销广告涉嫌虚假宣传,邮递商品与实际订购商品不符。经了解得知,该公司坐落在某市,主要通过各地卫视频道宣传商品,以400热线接受各地消费者订购商品,由其天津分公司统一配送。虽然这起群体投诉已基本解决,但电视购物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时有发生,电视直销行业面临严重的诚信危机。

  夸张的虚假宣传,误导电视观众消费。电视直销广告,通常利用数字技术制造视觉效果,聘请名人或专家增强影响力,并以夸张的演示和诱人的价格刺激消费者购买欲望。面对这种“洗脑式”宣传,无论你是否情愿,往往都有可能被“忽悠”。

  跨地域经营方式,使消费者难以主张权利。电视直销广告,一般不标注公司名称、地址和售后服务方式,甚至邮寄包裹上也没有这些信息。他们多是采取在电视台做广告,以800或400“一号通”作为订购热线,在甲地接受电话订购,从乙地发送商品。再加上很多都不提供发票和凭证,因此,出现问题后,消费者很难找到真正的责任方。

  电视购物看似简单快捷,其实它由多个环节组成。其中广告宣传、电话订购、下单配货、邮递送货,每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问题或存在风险。为此,12315提示广大消费者,在电视购物过程中,需要注意几个问题。

  面对广告中一些名人、专家的现身说法,对那些所谓回报社会、感恩大行动、限量发售、全国价格底线等渲染性词语,务必保持头脑清醒,避免误入虚假广告陷阱。

  消费前应多方了解,切勿盲目冲动。日常需要多了解一些商品知识,起码在消费前应多加咨询,以免上当受骗。

  应事先验货,手续齐备后再付款。如果打算订购某种电视直销商品,应事先与经销商做好约定,既要约定商品的型号、数量、价格、送货时间、“三包”责任和提供消费凭证等问题,同时要求把约定注明在送货单或发票上。当商品送到后,切记要先打开包装查验,如果发现商品有问题或缺少消费凭证,应及时交涉或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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