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权益保护动态 >
高收益率承诺未兑现 10万元预付款难要回
www.110.com 2010-09-17 16:50

  

 

  谢正军/图

  预购一套房产还能享受收益,这样的事情听起来似乎很划算。但不料,现在不仅收益难兑现,连10万元预付款也可能要不回来。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消费者李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了她的遭遇。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一些房地产公司为筹集资金,以高收益率为诱饵,通过虚假宣传、夸大事实等手段,吸引个人投资房产项目。然而,一旦企业资金链条中断,投资者不仅无法得到承诺收益,甚至连预付款也难以收回。

  1.投诉

  签订认购经营协议书 预交10万元购房款

  李女士告诉记者,经朋友介绍,2006年10月,她与河北君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君扬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认购暨经营协议书,认购该公司在石家庄市开发的一个楼盘项目,预交了10万元房款。2008年10月5日,该处楼盘仍未开发,开发商称要投资建设“君浩国际”商务楼项目,收回了原来的协议书,与李女士重新签订了“君浩国际”一套商品房的认购暨经营协议书。

  记者从李女士提供的“君浩国际”认购暨经营协议书上看到,李女士认购君扬房地产公司“君浩国际”商务楼的一套商品房,预交房款10万元,认购期限为2008年10月5日到2010年10月5日,认购期内投资人可享受一定的收益。同时,李女士作为投资人可随时要求退还10万元预付款,认购期满,李女士可以选择不再购买该套商品房。

  据李女士介绍,按协议书约定,认购期间,李女士的10万元预付款可享受一定的收益。第一份协议,年收益率不到10%。第二份协议,年收益率为20%,每季度收益5000元。截至2009年10月5日,她3年内共收到3万余元,此后,君扬房地产公司便停止支付收益。“我从今年1月初开始联系君扬房地产公司负责人韩总,想协商退款的事,但对方手机一直关机。”1月26日,记者随李女士来到位于石家庄市新华路313号的君扬房地产公司,该公司一位工作人员称,“没钱了,自然没法给你收益,更不可能给你退钱”。

  2.调查

  该项目没有预售许可 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2月1日,记者登录石家庄企业注册网,未查到君扬房地产公司的注册信息。随后记者了解到,2009年7月,君扬房地产公司已更名为河北圣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圣金房地产公司)。记者再次登录石家庄企业注册网,查询到该公司法定负责人是韩江英,地址为石家庄市新华路313号,与李女士提供的君扬房地产公司的信息一致。

  随后,记者从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商品房预售窗口了解到,不论是君扬房地产公司还是圣金房地产公司,均未在该局办理过预售手续。该预售窗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房屋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否则,不允许对外出售。

  李女士告诉记者,君扬房地产公司向她预售的“君浩国际”项目地址位于石家庄石房大厦与河北鸣鹿服装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鸣鹿服装公司)之间的一片空地上。日前,记者在现场看到,这片地已经围了起来,但未进行施工建设。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有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该地块属鸣鹿服装公司所有,土地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我们确实曾打算与君扬房地产公司合作开发这片地,但这个项目不是‘君浩国际’商务楼,而是河北鸣鹿生产综合服务楼。”鸣鹿服装公司一位张姓副总经理告诉记者,2007年双方曾达成合作意向,但由于君扬房地产公司未履行约定,2009年5月双方依法终止合作。

  3.观点

  合同无效返还预付款 高回报暗藏投资陷阱

  河北省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冯新祥律师认为,综合记者调查的情况来看,开发商未取得相关批准手续,就采取认购方式预售房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认购暨经营协议书应属无效。据此,开发商应返还李女士预付款10万元及同期银行利息,如果不还,李女士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在,社会上一些企业、个人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利用虚构事实、夸大宣传手段,让投资人参与集资项目。在利好诱惑下,一些人打消了防范心理,落入投资陷阱中。”冯新祥告诉记者,事实上,多数企业承诺的20%甚至50%以上的高回报远远超出开发项目的利润,难以实现,投资者需理性面对、谨慎投资。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