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权益保护动态 >
马来西亚航空录用中国空姐后反悔 拒不赔偿
www.110.com 2010-09-17 17:15

  本报讯 (记者傅沙沙)录用8名空姐后又反悔,马来西亚航空公司与北京外航服务公司被判赔偿14万元,判决生效后两家被告至今未履行这一结果。近日,8名原告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就此向两被告发出执行通知。

  2004年11月,马航公司委托外航公司发布招聘中国籍空乘的广告。陈小姐等8人通过初、复试和体检,被确认录用。按马航要求,她们辞去原有工作,并办理了政审手续。

  2006年9月,马航公司通知不再聘用陈小姐等人。8人将两公司告上法院,索赔50万。

  法院开庭审理后,确认马航的确在外航公司网站招聘空乘,其行为足以让8名原告确认自己被录用,并因此辞去原有工作,导致最后的损失,马航公司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外航公司与马航间是劳务派遣关系,法院判令他们连带赔偿8名原告14万余元。

  外航公司提起了上诉。去年11月,终审维持了朝阳法院的一审结果。至今,马航与外航公司均未履行这份生效判决,8名原告近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目前,法院已向两公司发出执行通知。如果两家公司仍拒绝履行判决,法院执行庭可启动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扣该公司财物,或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

  昨晚,马航北京办事处相关负责人称,他们并不是拒绝履行判决,而是不知道如何支付赔偿。她表示,法院和8名原告均未找马航要过这笔钱。由于在北京不是独立法人,马航在接到强执通知后将通过外航公司履行判决。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