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爆炸 消费者脚部受伤
啤酒爆炸 消费者脚部受伤
啤酒爆炸 消费者脚部受伤
从维权网收到的以及收集的一些投诉案例来看,啤酒瓶爆炸事件时有发生,给消费者带来了严重的伤害。盛夏将至,马上又到了啤酒大卖的季节,消费者在饮用啤酒时,应该谨慎了解啤酒瓶的使用年限。中银律师事务所的张越超律师,提议出台啤酒瓶使用的强制规定,弥补“建议”回收期为两年的约束疏漏。
相关案例,历历在目
2010年5月7日,河南的傅女士被四铃啤酒瓶炸伤,其鼻子左侧被彻底割开,嘴唇也被割开仅剩了一层膜,缝了24针。与企业联系对方表示:“不缝针的话,最多赔10捆啤酒”。
2009年12月26日,广州的吴女士在喜宴上被一瓶啤酒炸伤,眼睛留下了障碍,经过三个月的艰难维权终于获得2.5万元的赔偿金。
2009年9月4月,河南的曹某在搬运金星啤酒时,啤酒突然爆炸,伤其左眼,造成八级伤残。厂家并不认同啤酒会爆炸,消费者维权难。
2009年7月9日,北京大兴的雷先生在搬运某著名品牌啤酒时被炸伤,额部手部被划伤,鲜血直流,缝合数针。
大多数啤酒爆炸维权难,一些企业以自己使用的是“B”字酒瓶来推卸责任,而对于酒瓶的使用年限,由于没有强制规定,而成了某些企业钻空的理由。
啤酒爆炸“高龄”酒瓶是主因
通过对相关事件的整理了解,本网编辑发现,尽管啤酒瓶爆炸的原因很多,比如在炎热的夏季,受到阳光的暴晒,或是刚从冰箱拿到室外导致酒瓶受热膨胀等。可归根到底都和酒瓶的质量有一定的关联,“高龄”酒瓶由于经过多次循环被利用,其耐受性逐渐减损。
1999年3月5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了《关于实施啤酒强制性国家标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从1999年6月1日起,流通领域不得再出现不带“B”字标志的啤酒瓶,否则将视为生产、销售的产品不合格。但是对于啤酒瓶的使用年限,该标准只是“建议”啤酒瓶的回收期限为两年。由于没有国家法律的强制命令,所以在我国啤酒市场上,多年灌装的酒瓶大批量的存在,使用7、8年甚至10年以上的酒瓶也时常出现。在所发生的啤酒突发爆炸事件中,大多数的酒瓶都是“高龄”酒瓶。
律师建议:大范围消费品需强制条例保质量安全
针对啤酒爆炸问题,维权网咨询了中银律师事务所的张越超律师。他表示:“玻璃本身是有使用寿命的,长时间使用耐受力会减少,应该有一个报废的期限。并且啤酒属于大范围消费品,并不是消费者想注意就能避免伤害的,现在我国还没有关于酒瓶报废的强制规定,都是靠企业自律,这就难免出现问题,所以应该加紧相关法律的制定。”
中消协期望修改“建议使用期限为两年”
中消协的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啤酒瓶使用的国家标准为强制性标准,而其中在使用年限上却为“建议使用期限为两年”。绝大部分生产者对此建议置之不理,反复使用过期旧瓶,给消费者的安全带来极大危害,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尽快修改这一规定。”
现今啤酒瓶的使用凭的是企业的良心
由于没有强制条令的约束,现今啤酒瓶的使用凭的是企业的良心和责任感。一般啤酒瓶的造价为7角,但回收酒瓶仅为3角左右。正是这差价的巨大利润,让一些啤酒生产企业昧着良心使用“高龄”酒瓶,从而引发了那么多的血案。
针对这种现状,维权网大力呼吁啤酒瓶使用年限的强制标准尽快出台,在今年夏季确实的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同时我们也希望啤酒的生产厂家能提高自身的责任感,不再使用“高龄”酒瓶,提高消费者对厂家的信心,创高品质、高保障的行业风格。
温馨提示
1、买啤酒先看“B”字,根据后面的日期来判断该酒瓶的使用年限,一般不要超过两年。
2、不要将啤酒放在外面暴晒,尽量不要把冰镇的啤酒放在高温下。
3、搬运啤酒时要注意,特别是捆扎啤酒。
4、开启啤酒尽量不要用牙咬,要远离面部。
5、放置啤酒时要远离儿童。李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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