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规定价格听证消费者代表不得少于五分之二
www.110.com 2010-09-17 17:44
记者从陕西省物价局获悉,为规范全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价格听证消费者代表不得少于五分之二。
据了解,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率的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证会须设三至五名听证人,代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听取听证会意见。听证会参加人则由消费者、经营者、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等构成,要求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其中,消费者代表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其他组织推荐。在听证会中,消费者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五分之二。
办法还规定,听证会出席人数不足应当出席人数三分之二的,听证会应当延期举行。定价机关制定《陕西省定价听证目录》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未举行听证会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宣布定价无效,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上一篇:快递格式合同存在“霸王条款”
- 下一篇:手机自动上网话费猛增 消费者诉国美电器
相关文章
- ·四川射洪自来水涨价听证“消费者代表”推荐程
- ·郑燃调价听证 消费者代表打出抗议横幅
- ·消费者质疑梦娜五分裤标注中国驰名商标侵权
- ·机票普涨被指违反价格法 律师称损害消费者权益
- ·《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立法听证会举行
- ·中国消费者渐趋成熟 半数人认为名牌价格不合理
- ·江苏: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发送短信广告
- ·六成消费者支持消协代表消费群体进行公益诉讼
- ·反价格垄断需要消费者参与启动机制
- ·反价格垄断规定:行业协会不得干预价格
- ·反价格垄断规定 无正当理由不得亏本卖商品
- ·反价格垄断必须让消费者有话语权
- ·公务员不得当听证代表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规定的经营者的十项义
- ·法律规定消费者有哪些权利?
- ·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 ·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
- ·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的新规定
- ·消费者:价格太高难以接受
- ·影院禁止自带饮品的规定侵犯消费者自主权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