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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行业强迫消费现象
www.110.com 2010-09-17 17:45

    目前市场上电话卡种类繁多,可消费者对电话卡有效期到期后卡内余额不退、过期作废的问题反映强烈。消费者江某投诉说,花200元钱买张充值卡,遗忘在家,因为电信运营企业人为设置“有效期”,并规定了“过期作废,余额不退”这样的霸王条款,其话费被“生吞”,实是强迫消费。

  点评:省消协认为:“有效期”到期实际上只是电信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的服务终止,不能将消费者所付费用一并予以强制没收,消费者有权要求转存或退还余额。在办理转存或退还资金手续时,经营者可收取相应的工本、手续费。

  建议:通信运营商应牢固树立维护消费者利益的经营理念,提高服务意识,增强大局意识,改进工作方法,树立企业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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