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 > 刑法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反革命分子
www.110.com 2010-07-13 12:06

失效日期:1980-1-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56年11月16日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

  今后对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的,一律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交由公安机关。

  在管制的被管制分子,如果被发现有新的犯罪行为,需要延长管制期限,或者因为表现良好,立有功绩,需要缩短管制期限或者提前撤销管制,也须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或者裁定。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