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拘役缓刑裁判的执行
www.110.com 2010-07-13 17:38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或者宣告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如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并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机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将法律文书送达当地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刑法第75条规定的缓刑犯的行为准则。
- 上一篇:关于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仍留原单位工作的罪犯
- 下一篇:员工被判缓刑单位能否解除合同?
相关文章
- ·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
- ·关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后,其供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执行机
- ·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
- ·死缓、无期、有期徒刑、拘役如何执行?
- ·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之间应当如何并罚
- ·什么是有期徒刑?如何执行?
-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规定
- ·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之间应当如何并罚
- ·有期徒刑的执行的主要内容
- ·什么是有期徒刑?如何执行?
- ·有期徒刑的执行
-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辨析
- ·有期徒刑、拘役刑、管制刑如何并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期限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有期徒刑缓刑和有期徒刑监外
-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
- ·摩托车撞人逃跑将车藏柴房 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 ·男子诈骗130万 被判有期徒刑15年
- ·从有期徒刑14年到无罪……
最新文章
- · 死缓制度问题
- · 如何执行缓刑刑罚
- · 适用缓刑有什么条件
- · 缓刑犯不遵承诺被收监
- · 缓刑期间又犯罪如何处理
- · 缓刑的犯罪分子应遵守什么规定
- · 死缓 减刑的法律
- · 缓刑期满后再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 · 对缓刑犯的考察和缓刑的撤销
- · 撤销缓刑的条件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