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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的变迁与监狱行刑社会化政策的选择
www.110.com 2010-07-15 08:30

    「作者简介」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 河北保定市 071000

    翟中东(1964-),男,内蒙古人,刑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副教 授,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博士后研究人员。

    「内容提要」中国社会以改革开放为起点进入社会变革期,而且这一变革仍在持续。这一变革正在影响 监 狱行刑,而且还将影响下去。其中,开放与知识经济发展对监狱行刑的影响尤其引人注目。 本文认为,中国社会的开放与知识经济发展将促使监狱行刑社会化。

    「摘 要 题」监狱法学研究

    「关 键 词」开放/发展知识经济/行刑社会化

    「正 文」

    中国社会以改革开放为起点进入社会变革期,而且这一变革仍在持续。改革使中国社会发 生 了很大的变化,从政治、经济到文化教育,都有表现。中国社会这一变化正在影响监狱 行刑,而且还将影响下去。中国社会的变迁对监狱行刑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其中,开放与知 识经济发展对监狱行刑的影响尤其引人注目,中国社会的开放与知识经济发展将促使监狱行 刑社会化。在此本文专门谈一下这个问题。

    一、开放与监狱行刑社会化的选择

    改革开放是新中国政治决策中最浓重的一笔,是当今中国政治的一大特征,它给中国带来 了非常大的变化,它对中国社会的状态与发展有着重大而持久的影响:改革前重国家、轻社 会的模式已经改变;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开始形成;社会结构由总体性社会向分化性社会转 变;社会整合由行政性整合向契约性整合转变;国家与组织(单位)的关系由总体生存模式向 独立生存模式转变;原有的城乡各种身份系列为一种以职业身份为标准的身份系列所取代; 全国一盘棋的区域格局被打破,地方社区开始成为利益主体。(注:孙立平等。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J].中国社会科学,1994(2)。)改革开放给监狱行刑也带来 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开放对监狱行刑的影响

    1.开放对狱政管理的影响

    由于监狱行刑的目的在于改造罪犯,而只有外在压力没有罪犯内在的改造动力不能达到罪 犯改造的目的。

    因此,改造罪犯必须调动罪犯的改造积极性,使罪犯由“要我改造”变为“ 我要改造”。为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我国的罪犯管理在坚持他律性管理前提下,突出自律 性管理。他律性管理表现为通过强制方式,迫使罪犯逐步放弃并改变思想,从而促使其养成 好 的习惯,改变犯罪思想,重新做人。自律性管理表现为通过激励罪犯改造动机,从而促使罪 犯改恶从善。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用以激励罪犯改造的手段主要是表扬、物质奖励、记功、 减刑或者假释。然而,随着改革开放传统的罪犯激励手段系统显得力不从心,激励效果开始 下降,不再能够有力地激励罪犯改造了。虽然减刑、假释仍保持着强有力的激励效果,甚至 激励力度更大,但由于表扬、物质奖励、记功激励力度下降,整个监狱的奖励手段系统功 效下降。监狱的激励手段系统功效下降的根本原因是因为罪犯的需要结构发生了变化,追求 自由的需要,包括尽早离开监狱和扩大监狱内活动空间的需要,成了罪犯的最突出的需要。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曾组织过一次对6000名罪犯的问卷调查。为保证调查反映情况的真实性, 他们采取了两条措施:一是调查对象合理分布。对从事工业生产和从事农业生产的,刑期长 和刑期短的,来自城镇和来自农村的,按押犯比例抽样调查。二是答卷不记名。问卷调查设 计了十项内容:争取减刑、干部公正、家庭、时事政治、身体健康、百分考核、改善生活、 子女、电视电影、三课学习。调查的结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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