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 > 刑法论文 >
惩治恐怖犯罪与依法保障人权
www.110.com 2010-07-15 08:30

  恐怖主义犯罪已经成为一种严重的国际犯罪。恐怖犯罪使用的手段包括绑架、劫持人质、暗杀、劫机、劫船、爆炸、军事行动等,而且,恐怖分子为了达到其目的而不择手段,越来越野蛮、凶残、灭绝人性。2001年美国“9.11”事件、2002年10月俄罗斯莫斯科轴承厂文化宫劫持人质事件以及印尼巴厘爆炸案等就是典型例证。从1968年到2001年间,全球的恐怖主义事件共发生了8000多起[①],这给世界人民带来巨大的灾难和无穷的痛苦。恐怖主义的泛滥,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思想根源。恐怖主义是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的各种矛盾加剧和不稳定因素激增的结果。无理性的种族冲突、宗教冲突、社会冲突、国际冲突,导致恐怖主义愈演愈烈,泛滥成灾、祸及全球。

  恐怖主义一般具备如下四个特征:(1)实施恐怖犯罪活动的主体通常为恐怖主义者个人、组织,在特殊情况下有个别国家及其机构实施、参与或者支持了恐怖活动;(2)恐怖主义的手段多为对不特定公众、无辜平民实施暴力或者其他严重破坏性、毁灭性手段;(3)实施恐怖主义活动的直接目标是在公众中制造恐怖,造成社会的动荡与不安;(4)实施恐怖主义活动的目的背后往往包含着某种政治动机。

  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活动,都严重地威胁着世界的和平与安全,威胁着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社会繁荣,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安全。实施恐怖主义活动侵犯了人之所以为人所应当享有的并为法律所确认和保障的最基本的权利-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发展权、自由权等权利。因此,从根本上讲,恐怖主义活动极大地侵犯了人权。所以,惩治恐怖犯罪符合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国际社会打击恐怖犯罪最根本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保护人权免遭恐怖犯罪的侵犯。

  我们反对一切恐怖主义,既反对危害我国国家与人民利益的恐怖主义,也反对国际上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无论恐怖犯罪发生在何国,无论恐怖犯罪是何人所为,无论恐怖犯罪采取何种形式,都必须坚决反对。这是我国的基本立场。同时,我们认为,尽管恐怖犯罪极大地侵犯了人权,但是,简单地否定恐怖主义不等于就保护了人权。恐怖主义活动作为一种犯罪,如同在法治的基本原则下所惩治的所有其他犯罪活动一样,即使在惩治恐怖犯罪过程中,也应当注意人权保障问题。不能因为惩治恐怖犯罪而违背法治原则,忽视人权保障。具体说来,我们认为,惩治恐怖犯罪中的人权保障问题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惩治恐怖犯罪应当遵循法治原则,这是依法保障人权的前提

  恐怖主义活动威胁公众的生命安全,危害正常的社会秩序,本质上是一种犯罪行为。国际社会已经达成共识:打击恐怖活动是当今世界上人权保护的当务之急,而依照法律惩罚恐怖犯罪是打击恐怖主义的基本手段。将打击恐怖活动纳入法治的轨道,依法惩治恐怖犯罪活动,是世界各国和平与发展的根本利益的需要,也是真正实现人权保护的唯一正确道路。只有这样,才能在法治的基本原则下正确运用国家的权力,维护国家与社会的基本秩序。只有严密惩治恐怖犯罪的刑事法网,严格执行罪刑法定原则和无罪推定原则,才能保障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和保障犯罪人不受法外刑,依法保护人权。相反,如果反恐脱离法治轨道,搞法外制裁,或者“以暴制暴”,甚至用恐怖主义手段打击恐怖主义,虽然可能奏一时之效,但最终只能适得其反。例如,1983年7月23日,斯里兰卡恐怖主义组织泰米尔猛虎组织策划了一次大规模伏击,对正在贾夫纳半岛执行例行巡逻任务的政府军巡逻队猛烈射击,杀死了13名士兵。“贾夫纳事件”引发了斯里兰卡政府的报复,他们用恐怖主义的方法对付泰米尔人,短短十几天中,有1000余名泰米尔人被残酷地杀死,18,000幢房屋、商店、工厂被烧毁或洗劫一空,10多万泰米尔人无家可归。由于斯里兰卡政府反恐方法不当,激起了泰米尔人的仇恨和反抗,他们纷纷加入“猛虎”组织,使它从原来的30多人迅速发展到3,000余人。此后,泰米尔猛虎组织的恐怖主义活动愈益严重。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