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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纠纷引发刑事案 不判死刑立即执行
www.110.com 2010-07-13 09:55

对于因婚姻、家庭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因被害方的过错引发的刑事案件,一律不判处立即。昨(22)日召开的全省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省高院院长李少平提出“少杀、慎杀”逐步降低死刑案件数量的要求,告诫法官,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不能认定被告有罪。

  今年,我省还将着手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并将民事调解形成制度化、规范化。

  家庭刑案 一律不判死刑

  “罪行及其严重”是规定的法定死刑标准,李少平在会议上提醒法官,要严格掌握这一适用标准,要防止和克服重刑主义的思想倾向,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刑及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因婚姻、家庭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因被害方的过错引发的刑事案件,一律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李少平说,凡是可杀可不杀的,杀了就是犯错误。要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逐步降低死刑案件的数量。

  刑讯逼供 应当坚决排除

  李少平强调,各级法院要严格证据选用制度,强化证据意识,“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同时要注意证据合法性问题,对于非法取得的证据,有情况表明可能是刑讯逼供获取的口供,应当坚决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要健全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加大对证人、鉴定人保护力度。

  民事调解 今年形成制度

  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在我省率先被提上议事日程。各级政府将加强物质保障,研究采取“司法救助金”等方式,帮助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积极为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提供资金保障。

  民事调解将在今年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将调解贯穿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促进当事人自行和解,实现案结事了,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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