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原宣传部长荆福生受贿被判无期
www.110.com 2010-08-16 17:47
来源: 作者: 日期:07-09-20
9月14日,福建省委原常委、宣传部长荆福生受贿案一审宣判,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判处荆福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89年至2005年,被告人荆福生先后担任福建省体委主任、中共宁德地(市)委书记、中共福建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务晋升、土地使用、承揽工程、企业改制、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66.7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荆福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766.7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鉴于荆福生在被期间检举他人的违法违纪问题,有立功表现;此外,其能主动坦白有关部门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并退缴全部赃款赃物,故对荆福生依法减轻处罚,遂作出了上述。
相关文章
-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推进实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保护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保知办关于《2008年
- ·福建省专利保护条例
- ·福建省被告KTV企业增至18家
-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专利法执法检查
- ·福建省将推进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
-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到福州开展专利法执法检查
- ·福建省副省长听取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工作
- ·2010年福建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办法
- ·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修正)
- ·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暂行办法
- ·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拆迁、产权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房屋拆迁搬迁补助费和
- ·福建省新规:2011年起房产经纪人须持证上岗
- ·福建省建立职业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机制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