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 > 刑事动态 >
刑事案件诈骗占两成多 个人信息泄露成为祸首
www.110.com 2010-08-16 17:55

来源:都市女报 作者: 日期:09-04-02

 本报济南讯 今年以来,济南市各类诈骗案件多发,占全部的26%。昨天,济南市公安局发布消息说,这些诈骗案中,诈骗分子对受害人的个人信息提前已经有所知晓,市民应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警方还公布了多种个人信息泄露的途径。

  这些诈骗手段多种多样,有丢钱分钱的、借用物品的、招工招生的、兑换货币的、中奖的、电话欠费的等等。警方通过对诈骗案件受害人进行回访、对骗术综合分析发现,冒充学生、教师、电信工作人员、银行职员、亲人出车祸等诈骗案件中,诈骗分子对于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大多有一定的知晓,受害人往往没有意识到个人信息已被泄露和利用。

  警方还公布了个人信息泄露的渠道,主要包括:打字店、复印店将个人信息资料存档留底,对外出售;各种问卷调查窃取个人信息;旅馆、保险公司、租赁公司、银行、通信、房地产、邮政等单位,有的为谋求利益,泄露客户个人信息;购物抽奖、申办会员卡、填写售后服务卡、参加学习班等,也会导致个人信息泄露。

  有人还利用互联网搜索引擎搜索个人信息,批量出售;或者发送垃圾电子邮件,以抽奖活动等各种“诱饵”诱使收件人透露个人信息。

  警方提醒,各单位切勿将个人信息非法转让出售,泄露信息的相关责任人或单位将被依法从严处理。人们复印资料、制作名片时,应确保个人信息未被留底,尤其注意电脑回收站中是否还留存着自己的信息;废弃资料最好进行碎纸处理;不要轻易相信街头各种需要留下个人信息的市场调查;不要回复涉及索取个人信息的电子邮件,不要拨打电子邮件中的陌生号码。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