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 > 刑事动态 >
法院副院长涉嫌受贿为人减刑被起诉
www.110.com 2010-08-16 17:59

  利用审判权,为减轻刑罚,从中渔利,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党组副书记郭人华涉嫌受贿一案昨日上午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郭人华第一笔受贿犯罪事实是为一起经济案件打招呼而收受当事人所送的贿赂款。2000年夏天,杭州一家公司因一起经济纠纷,将台州某摩托车有限公司至台州市中级法院,法院冻结了该公司的银行账户。公司账号解冻,需要提供一定比例的现金担保,为了能用其他资产进行担保,企业老总李某通过郭人华关照,使事情得以顺利解决。为感谢郭人华的关照,李某送给郭人华人民币20000元,郭予以收受。

  郭人华见手中权力轻轻一动,就能产生“经济效益”,从此“打招呼”一发不可收,涉及经济、民事、刑事案件各个领域。

  起诉书指控,2000年至2008年期间,郭人华利用其担任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相关当事人所送人民币合计122600元、 美元10000元。因案情特别重大,检察机关当天没有当庭作出宣判。

  据了解,今年53岁的郭人华在担任法院重要职务期间多次收受贿赂,在一次赴吉林省参加全国法院宣传工作会议前的一天,夏宝平在台州市椒江区枫南小区一理发室门口送给郭人华5000美元,郭予以收受。此后一发不可收。

  2002年3月份,浙江台州市黄岩区人蒋宝娣因儿子蒋见犯罪被黄岩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蒋宝娣认为一审法院对蒋见量刑太重,通过林鸣秋(另案处理)找到时任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被告人郭人华,要求郭对案件进行关照,郭答应帮忙。后蒋见上诉,同年4月份,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蒋见有期徒刑2年。

  蒋宝娣为感谢郭人华对蒋见案件的帮忙,于二审判决后不久的一天,邀请郭人华夫妇等人去黄岩游玩、吃饭,在黄岩一酒店吃晚饭过程中,蒋宝娣之妻王荣萍在酒店卫生间送给郭人华之妻蔡胜利人民币20000元,蔡予以收受。后蔡胜利将王荣萍送钱一事告知被告人郭人华,郭予以认可。

  检察机关认为,郭人华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触犯《》第385条第1款、第386条、第383条第1款等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因案情特别重大,当天上午没有当庭作出宣判。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