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
www.110.com 2010-07-08 11:11
(1)监视居住的情形。监视居住的情形,与基本相同,但它们都是一种独立的,只能择一使用,不能同时并用。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②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③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司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届满尚不能办结案件的。⑤公安机关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的。⑥持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追究刑事责任.
- 上一篇: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
- 下一篇:刑事诉讼中的监视居住制度
相关文章
- ·对哪些人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 ·复婚的条件和程序都有哪些?
- ·【办案程序】严格把握撤回起诉的适用条件
- ·适用税收保全措施的条件有哪些?
- ·适用税收保全措施的条件有哪些?
- ·关于检察机关适用监视居住若干问题的纵深思考
- ·浅析秘密监听的适用条件及程序
- ·适用便捷通关措施的企业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 ·异地监视居住的适用应予规范
- ·监视居住适用中的新问题
- ·论监视居住法律条件的完善
- ·应规范异地监视居住的适用
- ·取保候审及其适用条件和程序
- ·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有哪些条件和程序
- ·简易仲裁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 ·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是什么?
- ·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有哪些?
- ·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
- ·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有哪些?
- ·监视居住的条件
最新文章
- · 监视居住
- · 监视居住期间违规严重就要逮捕?
- · 暂缓逮捕制度:监视居住制度改革
- · 论监视居住在立法上存在的违法性
- · 监视居住
- · 对哪些人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和监视
- · 监视居住制度存在四个缺漏
- · 涉嫌挪用资金 熊猫移动副董马志
- · 刑事诉讼中的监视居住制度
- · 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