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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幽灵”半月内抢劫六次获刑十年
www.110.com 2010-07-08 10:15

  专门针对网吧,以有人找为借口,将上网人员骗出后实施抢劫,在半月内竟疯狂作案六次,给当地造成极坏影响,严重影响了网吧的正常运营。8月24日,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判处被告人施传久十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柯敏、高鑫有期徒刑十年,判处被告人陈某、许某有期徒刑三年,五年,各被告人并处5000元不等的。

  2007年3月28日晚至4月11日晚,被告人施传久、柯敏、高鑫及陈某、许某(未成年人)分别在瑞昌市“时尚网吧”等五个网吧,以外面有人找为由将上网的被害人骗出网吧带至偏僻处,采取威逼、殴打的方式实施抢劫,共抢得现金人民币817元及白色衬衫一件;另在4月初的一个晚上,被告人施传久、柯敏及陈某、许某在网吧实施抢劫未成功后,在街上遇到一上晚自习回家的学生,四被告人遂对其殴打,抢走其现金50元及价值20元的白色戒指一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施传久等五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以暴力或肋迫的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其中陈某、许某系未成年人,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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