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事诉讼 > 刑事诉讼指南 > 刑事附带民事 >
如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www.110.com 2010-07-08 11:03

  消费者因经营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并构成犯罪时,消费者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或由人民检察院提讼(),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就被告人造成原告经济损失附带提出民事赔偿,这就是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附带民事诉讼有以下特点:1、附带民事讼诉的原告,一般是刑事案件中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直接遭受经济损失的被害人,既包括公民,也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如果由于被子告人的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财产蒙受损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也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被害人要求赔偿的经济损失,必须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3、被害人要求赔偿的经济损失,必须是可以计算的,包括已经受到的损失和以后必然遭受的损失,但对于精神损失的赔偿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4、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存在为前提,只有刑事诉讼立案了或开始了,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在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开庭时,对刑事案件及附带民事诉讼一并审理和同时判决,只有在可能会迟延刑事案件审理的情况下,才可以先审判刑事案件,后审判附带的民事诉讼。

  对于附带的民事诉讼也适用自行和调的原则,也可以撤诉。判决后也可以就民事诉讼部分提起上诉,上诉期为10天。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