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事诉讼 > 追诉 > 追诉权 >
结合“两许”案看中美反腐败司法合作
www.110.com 2010-07-08 11:18

 □美国司法机关对余振东、许超凡和许国俊进行和审理,并不会影响我国根据两国的刑事司法协定和有关国际公约向美国方面提出的遣返或移送犯罪嫌疑人的请求,也不会影响我国对上述人员行使的司法管辖权。

  □在双方国家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运用“难民遣返”程序比较务实,易于操作。在余振东案件中,我国与美国之间没有引渡条约,而双方签署的反腐公约还没有生效。因此,对余振东等人运用了遣返方式,而不是国际公约所规定的引渡。

  □我国除了要善于运用好、用足现有合作机制外,还需要借助其他的国际合作机制,包括法律和非法律、刑事与非刑事的合作、协作或协助措施。除了两国要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遣返或引渡合作外,更应当注重境外赃款赃物的资产追回。

  一段时间以来,因贪污、挪用巨额款项和洗钱潜逃国外的余振东的同伙、原中行广东开平支行负责人许超凡、许国俊(简称“两许”案)在美国即将受审的消息,在国内外引起巨大反响。这是继去年成功遣返余振东以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全球生效后,中美两国在反腐败国际合作领域迈出的又一个实质性的步伐。据报道,对许超凡、许国俊及其三名亲属的指控得到了中国方面的支持与配合,他们在美国将面临十五项罪名的指控,其中多项属于重罪。《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编织的国际反腐败合作法网,将对潜逃国外的腐败分子起到震慑的作用。纵观该案,有以下几个法律问题值得探讨和深思。

  一、司法管辖权问题:美国司法机关对余振东、许超凡和许国俊进行起诉和审理有无法律基础?会不会影响到我国对上述人员行使有效的司法管辖权?

  根据中美两国刑事法律和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上述三人的行为既违反了两国的国内法,也违反了国际法。中国、美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均享有追诉上述三人的权力。首先,我国享有追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余振东、许超凡和许国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监守自盗,贪污挪用巨额公款,已经构成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我国司法机关理所当然享有不容置疑的管辖权。其次,美国也享有追诉权,从美国方面的追诉情况分析,上述人员在美国涉嫌从事诈骗、洗钱、非法侵占、伪造护照和签证等十五项犯罪活动,违反了美国联邦法律,主要是违反了《美国法典》和《反诈骗腐败组织集团犯罪法》等法律的规定。因此,美国司法机关对上述三人在美国的犯罪行为,享有追诉权。第三,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也享有追诉权。因为上述三人主要通过香港洗钱,将国内贪污挪用所得的赃款转移到国外,并且涉嫌弄虚作假,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根据香港的法律规定,上述人员亦构成犯罪。香港特别行政区也有管辖权。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