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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行政审批项目再瘦身
www.110.com 2010-07-17 07:39

  近日,济宁市进行了第7次清理精简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其中行政许可项目保留183项,减少125项,涉及经贸、公安、民政等28个部门(单位);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保留51项,减少17项,涉及科技、人事、劳动等11个部门、单位。整体减幅近40%。通过清理精简,济宁市的审批行为更加公开透明、运作更加规范。◎现状

  不少项目有问题

  “养路费从2009年1月 1日就已经取消了,按照省里的统一要求我们也不再办理这项业务了,现在从市政府文件明确清除掉也算是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了。”29日,看到市政府下达的文件后,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路局窗口的工作人员陈玉忠说。

  据悉,像养路费这样因为失去法律设定依据而被取消的只是少数,被清理的100多项中,更多的是因为项目间重复、业务量很少或者市级无权审批。济宁市水利局窗口负责的审批项目原有20多项,清理精简合并后只剩下了10项。工作人员袁宪亮负责的取水许可和凿井许可两项只保留了取水许可。“取水主要是分为取地表水和地下水两种,其中取地下水时还需要涉及凿井,根据有关法律作为审批过程中的一种程序设立了凿井许可。”袁宪亮告诉记者,由于地下水资源的匮乏,早在两年前城区范围内就已经不再审批地下水取水许可,就更谈不上凿井许可了,“凿井许可与取水许可有一定的重复性,被取消掉能够提高一定的审批效率。”

  记者从市法制办了解到,像经贸委的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低矮树木许可等一些业务量极少的审批项目这次也在清理精简之内,据悉这些项目将从事前审批变为事后监管。

  ◎清理

  涉及七类,三种处理方式

  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这次清理精简内容涉及七类。对虽有法律依据,但与现实管理要求不相适应或难以达到管理目的的,予以取消;对法律法规未规定市级部门初审,省属委办厅局要求市级部门进行初审的项目,予以取消;对同一部门内管理内容相近、相似的行政审批项目,予以合并,同一项目多次许可的,合并为一项;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内部管理,审批对象不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项目,不作为行政审批项目对外公布;对通过市场机制、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项目,予以取消或交社会团体、行业组织自律管理;对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由县级以上行政部门实施,但没有明确规定由市级部门作为实施主体的,一律视为县级管理项目,市级不予公布;对通过质量认证、事后监管可以达到管理目的的,予以取消或调整。

  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宋忠逵介绍,被清理精简的项目主要面临三种处理方式,除了极少一部分被取消外,剩余清理的项目一部分将被下放到县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作为县级管理项目,市级不再公布,还有一部分市级没有审批权的将转为服务项目,主要为申请者提供向省级或国家申报的服务,而不再列为审批许可项目。

  ◎声音

  效率提高了态度更重要

  “我提前就已经问好了,所以把材料准备齐了才过来的,看前面的速度,不用10分钟就能办好。”29日,正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排队等候办理契税补贴的宋女士告诉记者,前一阵她听说契税补贴要停止,便提前打电话咨询了窗口的服务人员,今天专门过来办理补贴,“现在效率比以前高多了,所以等一会也是值得的。”

  “窗口服务代表着各自部门以及市政府的形象,提高工作效率固然重要,但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更让我们看重。”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里,来办理业务的王先生谈到自己曾经经历过的一件事。王先生说,有一次临近中午,他到窗口办理业务,结果服务人员办到一半却因为要吃午饭让王先生下午再来。王先生认为,这些年国家一直深化审批服务改革,服务质量比以前提高了很多,许多申请3日内就能办结,如果服务人员能够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整个审批服务过程会更加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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