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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政府行政职能转变
www.110.com 2010-07-19 13:39

  (一)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方面的问题

  1.不同运输方式间缺乏有效衔接和统筹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对交通运输行业实行按运输方式属性分别管理的体制,形成了不同类型的管理模式,造成区域分割、部门分割、各自为政的局面。各种运输方式分头规划和建设各自的基础设施网络,缺乏有效衔接,浪费了资源,制约了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阻碍了现代综合运输体系的建设步伐,也不利于综合运输结构的升级和综合运输效益的发挥。

  2.涉及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相关部门间缺乏沟通协调机制。

  在调研中,省厅普遍反映,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建设涉及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由于对相关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界定不清或不科学,也未能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从而增大了工作难度,拉长了工作周期,影响了工作效率。例如与发展改革部门在发展规划和项目管理上的职责分工,与国土部门在已列入国家相关规划项目的土地使用协调等方面,都缺乏相应的职能和机制保障。

  3.城乡客运发展不协调,影响了城乡一体化进程。

  我国的城市公交与班线客运属于典型的二元管理机制,存在着发展规划不统一,法规标准不统一,税费政策不统一等问题,导致城市公交和客运班线经营矛盾突出,客运体系互不兼容,城乡道路、场站、运力等资源难以优化配置,城乡客运衔接不畅。在一些城市,同一线路的班线客运单车运营成本(含税费)相当于城市公交的2-4倍。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经营主体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2008年上半年发生的北京938路公交支线廊坊遭到围堵事件就是这种矛盾激化的结果。

  (二)城乡客运管理方面的问题

  1.法律法规不健全,行业发展缺乏制度保障。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保障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统一的法律法规体系,城市公交发展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等环节无法可依,行业发展政策不稳定,随意性较强,造成城市公交在用地、资金、路权和运营补贴等方面的需求无法落实,公交优先战略难以落到实处。

  2.管理主体、管理任务有待进一步加强。

  此次改革虽然明确了由交通运输部统一负责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但是由于98年机构改革后形成的地方建设和交通部门多头管理格局的存在,对于城市客运的管理内容、业务边界、协调机制、管理机构设置等问题仍需要抓紧研究。

  3.出租汽车管理不规范,行业稳定性问题突出。

  由于管理法规不健全,管理体制不统一,市场监管不到位,市场经营不规范,出租车企业内部分配机制不合理等因素,加之对于出租车属性定位的界定不清,使得该行业缺乏科学规划、劳资矛盾突出、行业不稳定因素激增,仅2008年11月份就有三个城市相继发生停运事件。

  4.城市停车场管理有待纳入管理范围。

  在调研中北京、上海等中心城市反映,根据国际经验和自身管理实践,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必须从动静两方面统筹考虑,以静制动,其中静态交通问题就是停车和停车场管理问题。但是停车场管理由于历史原因长期游离于交通主管部门的管辖范围之外。随着城市土地资源稀缺和车辆增长速度加快矛盾的加剧,必须尽快列入交通管辖范围。

  5.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行管理缺乏协调。

  由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分属不同职能部门管理,缺乏沟通协调机制,造成了上述工作的脱节,浪费资源,影响效率,人为增添了居民出行的不便。较为典型的是北京市反映的有关部门在火车客运南站规划建设过程中,根本没有征求北京市交通委等市交通管理部门意见,由于没有考虑与北京市城市道路网络、交通流量和公交系统的衔接问题,造成了建成伊始便加剧了城市拥堵和居民出行不便等问题。

  (三)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方面的问题

  1.管理主体不明确。

  北京、上海、广东等地交通主管部门认为,物流管理缺乏明确的管理主体是制约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首要障碍。正是由于国家在物流管理方面职责界定不清,没有明确的行业主管部门,才造成了物流行业没有科学规划、没有扶持政策、没有对应税种、没有统计渠道等突出问题,发展滞后,运输组织化水平低,管理混乱。

  2.缺乏政策标准、配套设施和机制保障不足。

  未能有针对性地制定加强多种运输方式在物流领域有效衔接的政策标准,在相关运输方式基础设施建设时缺乏对物流需求的充分考虑,在管理方面缺乏协调机制。例如,北京和上海都提出由于公安部门对货运车辆进入城市中心区的时间和载货状况限制较多,使占物流业务70%以上的城市成为了物流“孤岛”,影响了货物运输的一体化组织管理,降低了物流速度,加大了物流成本。

  (四)转变政府职能,统筹行业发展的问题

  参加座谈的同志普遍认为,由于各级交通系统目前还未完全将工作重心转移到行业管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上来,过多的关注于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等微观工作,因此在行业管理方式上仍热衷于项目管理、审批管理,宏观管理职能、行业管理能力、对外协调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关于海事系统机构编制核定问题

  调研中,海事局对海事系统冠以事业单位性质,长期以来未核定人员编制等问题反应强烈。对此问题,尽管部曾多次向中编办进行呼吁,但长期以来,因受各种因素的制约,该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目前已经造成了海事系统机构性质与职能职责不相适应,人员数量与业务量激增不相适应,机构设置与航运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职责履行能力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海事系统的职责履行和队伍建设,更给口岸开放、水上安全监管、服务地方经济、促进航运经济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建议

  通过调研我们深切的体会到,整个行业系统在积极探索自身职能定位、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切实做好“三个服务”的过程中,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所查找出的制约行业发展的难题是相对集中的。特别是他们所强烈呼吁的,期望部能够抓住“大部门制”改革机遇,以部“三定”制定和部机关改革工作为切入点,“深化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行政职能转变”的建议正是破解上述发展难题的关键所在和重要实践载体。在此认识的基础上,经过认真思考,就破解上述发展难题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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