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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案评析:乔占祥诉铁道部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
www.110.com 2010-07-19 16:53

铁路春运票价连续几年上浮,让素有被动服从习惯的人们见怪不怪。而律师乔占祥却认为铁道部的这种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勇敢地站起来向财大气粗的“铁老大”叫板,在乔占祥历时一年多的争取自身权益和惠及他人权益的诉讼历程中,人们逐渐明白了一个法律常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应该事先征求群众的意见。

  基本案情

  2000年12月21日,铁道部下发《关于2001年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上浮的通知》。该通知规定2001年春节前十天及春节后23天北京、上海铁路局、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等始发的部分直通列车实行票价上浮20%至30%。由于票价上浮,河北省律师乔占祥两次乘车共多支付9元。乔占祥认为铁道部发布的通知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向铁道部提起行政复议。铁道部在复议中维持了票价上浮行为。乔遂以铁道部上浮票价未经价格听证程序为由,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决铁道部撤销复议决定,撤销票价上浮通知。

  裁判结果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经公开审理,判决乔占祥败诉。乔不服,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铁道部的通知是向主管部门上报了具体通知方案并得到批准之后所做的。在价格法配套措施出台前,铁道部价格上浮行为并无不当之处,遂依法驳回乔占祥的上诉请求,维持第一审判决。

  评析

  此案是全国法院范围内受理的首起部级行政机关因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行为被公民认为侵权而被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虽然原告在该案中最终败诉,但此案的积极意义不可低估。在该案仍在二审期间的2002年1月12日,国家计委就2002年铁路春运票价调整举行了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国家级价格听证会。该案促进了听证制度的法律规范的制定,完善了我国的价格听证制度,对推动价格法的贯彻落实,推动依法行政进程,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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