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定公益信托人的辞任
www.110.com 2010-07-16 16:49
公益信托的受托人未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辞任。
- 上一篇:关于公益信托的检查、报告与公告
- 下一篇:如何规定信托监察人的权利
相关文章
- ·如何规定公益信托人的辞任
- ·关于如何理解《商标法》第五十三条有关规定问
-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基本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 ·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如何规定的?
- ·四级工伤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 ·工伤医疗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 ·新婚姻法规定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
-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
- ·婚姻法对离婚时合伙份额怎么分割如何规定?
- ·法律是如何规定婚姻财产分割的
- ·女职工生育假是如何规定的
-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应如何赔偿
- ·劳动法中加班费计算是如何规定的?
- ·国家对于加班费标准是如何规定?
- ·加班费是如何规定的?
- ·试用期超出规定,如何处理?
- ·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是如何规定的?
- ·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是如何规定的
- ·《公司法》对发起设立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最新文章
- · 关于公益信托受托人变更的规定
- · 关于公益信托的检查、报告与公告
- · 如何规定公益信托人的辞任
- · 如何规定信托监察人的权利
- · 关于信托监察人
- · 公益信托财产及其收益的使用问题
- · 对批准公益信托的规定
- · 国家鼓励发展公益信托
- · 公益信托的范围包括
- · 关于公益信托的法律适用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