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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推动上市公司产生信托责任
www.110.com 2010-07-16 16:39

  在国内股市如此衰退的今天,中国证监会,司法界以及整个中国股市是否需要一种新的处世思维呢?我认为中国股市要想振兴必须要有一个大思维上的改变,我们必须革新我们的观念和意识。但不要指望政府会提供这种革新的动力。不要想象证监会某个官员会提出股市大思维上的改变———他们仅仅负责执行。我们需要的是集中全体股民的集体意识促使上

  市公司树立信托责任。

  何谓“信托责任”

  有一个普遍的现象,凡是大陆法系国家的股市都不好。欧洲大陆国家的法系严格划分可以分成大陆法系(也就是德法法系),斯堪的纳维亚法系,荷兰法系等等。但基本上欧洲大陆国家可以统称为大陆法系的国家。欧洲大陆的国家上市公司的数目极少,例如欧洲的经济强国德国只有704家上市公司,而法国也只有607家上市公司,还远不如香港。而欧洲也只有英美法系也就是所谓的普通法系国家英国有着最活跃的股市,英国就有接近2,000家的上市公司。

  读者肯定会觉得好奇,为何只有英美法系国家的股市特别好而大陆法系国家的股市简直不值得一提。因为“信托责任”是英美股市中小股民权益得以保护,进而使得股市可以顺畅运行的根本原因。但信托责任在今天的中国是不存在的。

  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下“信托责任”又如何定义呢?在大陆法系国家是很难定义的。理论上而言,“信托责任”就是指上市公司心中有股民,时刻为股民的利益着想。举个例子:比如我现在去上洗手间,手机放桌上。等我回来发现手机不见了,你却告诉我刚才有人把它拿走了。我会责问你为什么不帮我看一下呢?也许你回答我:“我没有责任帮你看啊?”这样的事情在大陆法系国家没有办法的,因为没有法条上写你必须帮我看手机否则就有罪。但在判例法系熞簿褪怯⒚赖钠胀ǚㄏ担牴家就不同,陪审团会认为你这个人没有道理的,人家上洗手间时看管别人财物是你的责任啊,举手之劳,这样小的信托责任都不能做好只能判你有罪。陪审团根本不跟你谈什么法条,只要你违反了公共秩序和社会良俗就是有罪。

  股民应提升集体意识

  回过头我们看上市公司,只要你违反了公序良俗,无论你是否触犯法律都是要坐牢的。股市中的公共秩序和社会良俗是什么?就是股民的公共利益,逐利愿望和集体意志。现在中国股市不好,股民心理不爽,那你上市公司就是有罪,就是这么简单。

  股民现在需要做什么呢?我们需要股民现在集中集体意识,对上市公司产生巨大的压力,逼迫他们有信托责任。要让所有上市公司清楚;一旦你让我不爽,你就有罪。如果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的方案在实际运作中失败,那股民一定会自认倒霉。但实际上目前很多决议是不通过股东大会就通过的,最后造成了很大损失,那么上市公司就要因为违背信托责任而受到惩处。因此我相信今天中国股市的萧条反而可以让股民的意识集中,给上市公司造成集体压力,从长远看这并不是坏事。

  政府仍要发挥巨大作用

  但是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股市的复苏绝对离不开政府的作用,因为我们必须靠着政府的威权才有可能引入强而有力的美式监管制度。我所提倡的股民意识集中迫使上市公司树立信托责任,是在司法机构保证其绝对独立与公正时才可实现的。没有司法机构支持,怎能将股民的不满转化为上市公司的犯罪?现在的实际情况是绝大部分上市公司不重视中小股民的利益,而股民的力量过于单薄因此很难透过司法体系维护自身的利益。另外也有小部分国有上市公司和地方政府渊源较深,因此地方司法机构在我国司法和行政仍然挂钩的体制下也较难保护中小股民的利益。

  我认为地方政府和司法机关的问题是目前必须解决的问题。而我所提倡的股民意识集中迫使上市公司树立信托责任的观点也确实需要司法机关的配合,而司法机关不受行政干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当然是根本。只有在司法机关的配合下才能将监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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