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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医闹”应避免伤及无辜
www.110.com 2010-07-06 17:24

  针对“医闹”行为,市人大代表韩丽华建议,希望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法律,对“医闹”行为予以打击,尤其是对“涉黑”的“医闹”,同时探索完善“第三方介入解决机制”,为医患双方提供一个公平透明解决医疗纠纷的平台。(详细报道见昨日A17版)

  对于那些通过暴力或极端的行为,从医疗活动中获取经济利益的群体而言,理应依法打击。各地竞相出台相关惩治措施的用意,正在于此。不过,寻衅滋事的职业“医闹”理应受到打击,而患者家属的心情却并非不能理解。实际上,对于绝大多数普通患者及其家属来说,医学领域是一个绝对的盲区,很多时候,他们只是希望假借“医闹”之手段来求证猜疑、捍卫权益。

  “医闹”的产生基于医患双方的不信任,而这种不信任则是因为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因此,前卫生部部长高强曾直言不讳地指出,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医患关系来说,主导方面还是医务人员”。要想赢得患者的信任,医院有必要让患者知道自己的病情,了解医生的诊疗方案以及可能出现的后果。说白了,就是要便于患者全方位监督整个诊疗过程。只有这样,才能减少那些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不信任。

  医患纠纷不仅十分复杂,也相当专业,而的鉴定处理又基本都由医疗卫生部门主导。因此,患者家属经常会对其鉴定处理结果表示怀疑。有鉴于此,有必要改革和完善医患纠纷的评判与处理机制,借助于相对中立的第三方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而不能任由医疗机构面对医患纠纷“自己给自己把脉”。

  “医闹”的猖獗其实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正常法律渠道的受阻——比较起复杂的医疗诉讼程序以及漫长的维权之路来说,假借“医闹”来解决问题无疑是一种“捷径”。因此,面对愈演愈烈的“医闹”现象,有关部门更应该减少医疗诉讼环节、降低诉讼成本,从而保障患者的权益真正得以实现。如果不能尽快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使医患双方能够平等地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纵使加大对“医闹”的打击力度,也难保其不会改头换面以其他形式出现。

  显而易见,只有真正保护起患者的正当利益以及确保其维权渠道的畅通,才能从根本上铲除“医闹”得以滋生的土壤。也只有在辨明了唯利是图的“职业医闹”与普通患者的一时激愤之后,才能方便有关执法部门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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