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多部门院方一次性补偿39万元
本报讯 记者王晓丹 通讯员彭荣华报道:由于过失,手术后患者左肾不得已被切除。后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发生纠纷,患者扬言要炸掉医院。近日,在南海区狮山镇调解会的努力下,该纠纷被化解。
据了解,去年7月30日,患者赵某因泌尿系统结石在狮山某医院诊治。医院为其进行输尿管镜气压弹道碎石手术过程中,由于医生的过失导致赵某输尿管内膜脱落20厘米左右。后经广州军区总医院泌尿外科专家会诊,输尿管无法修补,最终不得已切除左肾。事故发生后,该医院给患者完成左肾切除手术并进行康复治疗。今年3月,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初步协商,医院按照医疗事故赔偿规定起草了实际赔偿金额为约14万元的初步赔偿方案,而患者却书面提出了总额达120多万元的赔偿方案,双方未能达成协议。
随后,患者及其家属向院方递交了抗议书,并表示不会通过正常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为了向医院施加压力,患者及其家属多次电话及当面威胁院方。今年6月底开始。患者及其家属几乎每天都到社会上和医院的诊疗区散发传单,称医院是“黑店”,更扬言要炸掉医院(患者是某化工厂员工,其丈夫是某爆破公司的工程师)。
事态日益严重,双方的协商却陷入了瘫痪状态。狮山镇调解会获悉这一情况后,迅速组织由司法所、综治、公安等部门成立的调解小组主动介入调处。调解员一方面劝导患者,并指出其闹事行为医院方完全可以起诉索赔,赵某丈夫扬言要炸掉医院,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将可能被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与患者的代表律师进行沟通协商。同时,医院方面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也愿意适当提高赔偿金额。
日前,经过狮山镇调解会的全力调处,多次协商后,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协议,由医院一次性补偿39万元给赵某,并于协议签订当日付清;赵某及其家属不得再作出任何对医院及其医务人员的声誉和形象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也不得有影响医院正常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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