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事故 > 医疗动态 >
感冒吊针猝死 家属索赔30万
www.110.com 2010-09-06 10:47

医院称院方无过错予以拒绝,门表示事件定性要等尸检后确定

    佛山日报讯 记者许伟明报道:67岁的黄珠生在三水大塘医院一卫生站打点滴时突然死亡。30万元。医院认为死者是死于药物过敏,拒绝家属要求。前日,卫生部门表示已协助警方封存全部医疗记录。

  前日下午5时,大塘医院前,几名情绪激动的家属正在医院门口烧香、烧纸钱,并拉起了白底黑字的条幅。

  据自称是死者朋友的马先生介绍,本月8日下午4时许,他骑摩托车载黄珠生来到大塘永丰卫生站治疗感冒,医生给黄珠生打了点滴,2分钟后,黄就突然脸色发黑口吐白沫,最后就死了。

  据死者的儿子黄少明等亲属介绍,他们是福建长乐人,听闻黄珠生死亡,便连夜赶赴三水。黄少明说,父亲身体一直很好,只因连续两三天的感冒咳嗽,才去医院治疗,“不久前他还在花都做了体检,那时候身体还很健康”。

  事后,死者亲属向院方索赔30万元,但遭到拒绝。

  对于黄珠生之死,大塘医院李院长称,死者有哮喘病史,事发当天到永丰卫生站就诊时,在打头孢噻肟钠消炎吊针过程中死亡,初步判断是死于药物过敏,据了解前死者多次到大塘另一家卫生站就诊,也曾因药物过敏而险些死亡。此次,死者到永丰卫生站就诊,接诊的是一名不知情况的医生,黄珠生也未告知医生自己有过药物过敏的经历,当时医生使用了按医学常规而言无需向病人说明可能会过敏的、也无需皮试的头孢噻肟钠消炎针,不料出了意外,但真正死因有待尸检后确认。目前警方已将药物、病历等封存。

  李院长特别强调,当事医生和医院是无过错的,但医院出于“人道上的考虑”愿意向死者亲属支付3万元。

  三水区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事发后,区卫生局高度重视,先后派出多人到场协调,并协助警方封存全部的医疗记录。

  经查,永丰卫生站是证件齐全的医疗服务机构,而黄珠生的死亡暂时还没有定性,区卫生局介入调查后曾提出尸检,但其亲属拒绝尸检。该负责人还表示,死者亲属可以通过三种渠道。一是尸检,二是协商,三是通过法律诉讼。区卫生部门将根据死者亲属的意见,协调医院解决问题。目前相关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律师说法

  追责前需先鉴定死因

  广东经纬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游植龙表示,在死因未查明之前,其亲属在医院门前拉横幅、烧纸钱等行为是非法的,因为这干扰了医院正常工作。游律师说,黄珠生的死亡是否属医疗事故,需要医院先把案情上报给区一级卫生局,然后卫生局把尸体交由同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死因。在死因确定后,才能追究相关人的责任。如果当事一方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到市、省一级的委员会进行“复查”,也可采取法律途径进行上诉。

  对于赔偿金的问题,游律师认为,如果死者属城镇户口,因死者死于佛山市,死者亲属可以提出按照佛山市城镇居民年平均工资水平的标准给予赔偿,一般是按照20年的年平均收入,如佛山市城镇人口年均收入是2万元,亲属可索赔40万元。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