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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医生成为医生,而不是“被医生”
www.110.com 2010-09-06 10:50

  这是一个看似矛盾的命题,本来就是了,怎么还要采取措施让他们“成为”医生?稍稍留意一下现实中医生的形象,就会发现,让医生成为医生,实际上并不容易。

  一、国家的哪些措施曾经让医生不再是医生

  温总理在去年和今年的两会新闻发言中,重复了一则故事,就是他在东北视察时对医务人员讲,有牢骚和怨言要向总理发,但不要向患者发。从中央领导,到著名学者,再到多数民众,现在大致有了一项共识:医患矛盾的错误不在于医患双方,而在于体制和制度。国家现在就是要改革这个体制和制度。这就是新医改。

  对过去二三十年的“旧医改”,我曾断定它是片面市场化的产物。现在又有媒体指出伪市场化是问题的根源。大家已经认识到逐利是医疗行业堕落的万恶之首。

  1、在医生岗位上经商

  回顾“旧医改”,我们会发现,国家长期以来,一直在鼓励医生走向市场。这个市场有院内院外两个方面。院内方面,鼓励医生从病人身上,从病人所享受的医疗保障待遇上赚钱;院外方面,鼓励或默许医生从药商那里赚钱。

  因为我国从上至下对医生的职业有着一致的评价和期待。实施在医生岗位上经商的策略并不可能一蹴而就。“改革”遇到了许多阻力和“困难”。为了加快“市场化”的旧医改,国家减少了对医疗卫生的投入,实施国家财政与的“断奶”策略。医生们的工资收入由相对稳定的“大锅饭”模式逐步向“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模式转变。无论直接从病人身上赚钱,还是从病人所享受的医疗保障待遇上、从药商那里赚钱,最终的负担都在病人及其亲属身上。一些科室(如与手术相关的科室)的医生“脱颖而出”,成为了旧医改“成功”的标兵和榜样。公开不公开地默许或鼓励医生收红包、回扣。利用商业机制让医生开大处方、做“大”、“大手术”。

  同时,住房和教育制度改革,使依靠过去制度而获得相对稳定收入的那些医生们逐步不能承受生活压力,不得不接受“市场化”的思想改造。

  2、医生无罪

  国家推行的制度改革,取消了医疗责任事故的鉴定。“成功”地牵制了医疗刑事司法。多年以来,已经很少听到医生被追究医疗事故罪的报道。

  医生不怕赔钱,医疗活动中,出了人命,只要能够花钱摆平,就不算回事。因为医生还可以去“市场”,去赚钱。肇事医生一怕丢饭碗(被行政追究,做不了医生),二怕蹲监狱。因为那意味着一切都没有了。

  国家为推行“市场化”的医改,为了给旧医改扫清障碍,不仅从鉴定制度上拆掉医疗事故罪的威慑,而且卫生行政机关很少追究医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为了“捂住”受害患者亲属直接的念头,卫生局不再公开医疗违法行为的追究信息,而是公开要求受害患方去做无人负责的秘密鉴定,去作民事起诉。完全避开行政追究程序和刑事追究程序。卫生行政机关被指责为“医院总长”。

  如此一来,医疗卫生行业几乎完全失去了自我净化的功能和机制。

  3、把医院变为工厂和商场

  把医院变为工厂的表现形式最常见的有两种:把医院卖给资本家;把科室承包给商人。把医院变为商场的表现:让医疗用品成为商品在医院里赚钱;让完全没有平等商业地位的病人去跟商人掌管的医院“侃价”;把医院赚钱的利益设置成神圣不可侵犯的利益。这种神圣化“改造”逐渐扩张为赋予医疗收费以超越患者生命权利的地位。

  4、让医生成为“打工族”

  在上班时间,医生要为拥有医院所有权和管理权的资本家打工;下班以后,由于岗位工资不足以满足家庭开销,医生还要为其他机构打工(秘密“走穴”)、为药商打工(与药商、器械商会面协商挣钱)。

  二、让医生成为医生

  让医生成为医生,归根结底是要医生行医时只想着看病。只想着如何尽快、尽安全、尽简单地治好病。为了让医生从经商和打工的角色中回归,就要加大公共卫生投入,让人民群众有能力去看病,让医生拥有国家制度方面的“仓廪实”方法;让医疗行业重新拥有自我净化的机制,就要让医疗违法犯罪及时得到追究。一方面,要重建医疗责任事故的刑事追究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大医疗卫生监督行政机关的执法力度与行政不作为的追责机制。要加大社会舆论监督,而不是以民众为对手、以媒体舆论为对手。

  国家的责任,是各级国家机关的责任。现在,中央机关已经调整了决策制定了纲领。相关部门和地方机关没有理由固守片面利益、行业利益的僵化思维。应当顺天意、重民声。一言一行切实展现责任之心和敬畏之心。

  古人说,要实现“大同”,就要“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现实中,要恢复医疗秩序,恢复中华民族的礼仪教化,就要努力让医生安心当医生,让患者安心当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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