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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缘何难禁
www.110.com 2010-09-06 10:54

  本报讯 昨日,贵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公布了近年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情况,并通过部分典型提醒市民,切莫误入非法行医陷阱。

  据数据显示,2008年,贵阳市对监督中发现的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理,全年共警告342家,行政罚款206家,罚款金额为521900元,责令暂停执业活动8人,取缔“黑”和牙科等医疗机构136家,没收药品、器械196件(箱)。

  五大瓶颈

  “黑诊所”缘何屡禁不止?贵阳市卫生监督所专家认为有五大原因:

  原因一:

  我国现有医政管理法律、法规出台时间较早,对非法行医处罚力度不强,黑诊所在未对造成身体伤害或治死的情况下,卫生监督部门对黑诊所的非法行医人员缺乏有效的惩治措施和手段,因此,在高额利润的驱使、并有一定的消费群体的前提下,黑诊所长期处于“被取缔—再开—再取缔”的循环过程。

  原因二:

  非法行医成本低,规避检查方式多,非法行医行为愈来愈具隐蔽性。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台血压计加百余元的药品就是一个诊所,没收了也不值多少钱,管严了换个地方再开。

  原因三:

  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患者及其家属往往存在有病乱投医的现象:有了病不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有的性病患者为了个人隐私专找地下黑诊所就医;出租房屋者不过问房屋用途。诸如此类,轻者延误了病情,重者危急患者生命。

  原因四:

  目前贵阳市市管医疗机构共224户,贵阳市卫生监督人员配置严重不足,相对地削弱了打击非法行医力度。

  原因五:

  医疗广告发布巧妙,卫生行政监督员很难取证,给执法带来困难。

  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08年5月28日,市卫监所接到群众举报“贵阳友好妇科医院违法开展妊娠12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后,立即立案调查。经核实,该院于2008年元月6日至5月15日期间超出核准登记诊疗科目、无《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开展12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152例,违法收入48336元,聘用非卫生技术何廷秀从事技术工作。由于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卫监所对其予以警告和罚款298016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于何廷秀、吴升平立案查处,由于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给予执业医生何廷秀责令暂停一年以下的执业活动;执业医生吴升平责令暂停六个月的执业活动。

  案例二

  ■2008年8月10日,卫监所接群众举报“贵阳铭仁堂医院为产妇杨庭冲做手术,导致婴儿死亡”后,立即对该举报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该院聘用2名非卫生技术人员(王朝俊、聂露)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超出核准登记诊疗科目开展产科手术;无《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开展12周以上妊娠手术22例。该院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有关规定,卫监部门予以警告和罚款5696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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