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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帮人担保背上20万债务
www.110.com 2010-07-23 12:57

  老朋友贷款不还人还跑了,黄女士平白惹上一身债很是恼火

  本是好心用房产证作抵押,帮几十年老朋友的女儿贷款,怎想贷款还不上后,朋友与女儿忽然人间蒸发不见踪影,想找其女儿前夫要钱,对方又以已经离婚为由不予理睬。如今贷款已拖欠数月,银行方面又催促作为担保人的黄女士还钱。

  老朋友欠钱后“玩失踪”

  2007年7月底,黄女士的朋友找她借房产证,说是想帮其女儿张某做生意,需要借房产证到银行贷款20万元。已退休的黄女士想到都是几十年的老朋友,二话没说就答应将房产证借给张某,并与其一道去银行帮办理贷款手续。贷款办好后,张某马上写下欠条,承诺会每月按时还款。

  “刚开始每月还能按时还上,到了2008年后就以各种理由推迟还款时间,银行经常把催款通知发给我。”无奈的黄女士只能多次找到张某,催其还款。“起初我去催的时候,虽然她女儿也在推,但是还勉强能还得上。”但是,几天前,再次收到银行催款通知的黄女士去找张某,却发现张某与自己朋友都不见了。

  借款人前夫也不认账

  母女俩跟自己玩消失,黄女士作为担保人,这剩下的贷款就必须由她来还。而20万元的贷款对于每月只有一千元退休金的黄女士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于是,黄女士就想到了张某的前夫。“当初借钱的时候,她前夫是和她一起写的欠条。”于是黄女士又找到了张某的前夫,但是他的态度却让黄女士更加无奈。“他前夫说,自己与张某已经离婚,钱是张某借的,跟他没关系。”

  一边是银行一直催着还款,一边是欠钱的母女俩人间蒸发,张某的前夫也不予理睬,这让黄女士既感到愤怒又绝望,不知道如何是好。

  律师:可起诉借款人前夫

  安徽省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许业圣建议黄女士应该尽快还清银行欠款,这样才能减少拖欠贷款所增加的滞纳金,然后可以拿着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与张某借款的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

  许业圣认为,张某与前夫虽已离婚,但是张某贷款时,两人还是夫妻关系,并且当时写欠条时其前夫也在场,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除法律文书确定其为外,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许业圣解释说,由于现在黄女士已经找不到张某本人,那么黄女士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可同时向法院申请追加张某的前夫为这笔债务的共同执行人。并且,如张某的前夫拒不还钱,黄女士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张某前夫的现有资产都可以作为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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