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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应收账款清理提升企业竞争力
www.110.com 2010-07-23 15:12

  【摘要】应收账款的清欠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关键问题,应加大监控力度,采取相应清欠措施;制定相关应收账款清理制度,促进企业应收账款清欠回笼,以实现企业目标,提升竞争力。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赊销产品或劳务而形成的应收款项,是企业流动资产的一个重要项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信用的推行,企业应收账款数额明显增多,应收账款的清理已经成为企业经营活动中日益重要的问题。

  近几年来,施工企业的应收账款一直居高不下,甚至越清越多。有的应收款项已占企业总资产的40%以上,大大超出了企业的承受能力,企业的财务风险很大。

  随着施工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企业应收账款的绝对数也越来越大。但应收账款额应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一般占施工企业产值的12%以下比较合理。应收账款额是动态的,如果应收账款数年没有变化,就会变成呆账,形成坏账损失,从而吞蚀以前年度形成的利润。

  一、应收账款产生的原因

  笔者在这里主要讲企业非正常的应收账款。所谓非正常的应收账款是超过企业承受能力,被对方恶意拖欠、账龄超过三年以上的那部份应收账款。它的形成有多种原因,但主要有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两种。

  从主观原因来讲企业内部管理不善是造成应收账款上升的重要原因。例如,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存在“只管干、不管钱”的现象。应收账款催收责任不明确,认为应收账款只是财务人员的事情,未与经济效益挂钩,加之结算不及时,竣工资料不齐全不完善等,导致了该完的项目一拖再拖,该收回的钱长时间收不回来。不仅严重影响了施工企业的资金周转,而且会给企业带来严重损失。因此,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和清欠,已经成为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从客观原因讲,主要是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僧多粥少”。部分发包单位在招投标文件中单方面提出了许多苛刻的不合理条款,而建筑施工企业由于饥不择食,只能违心地接收发包单位的这些不合理、苛刻的条款。如发包单位要求施工企业交纳大额履约保证金,高达百分之几十的垫资,否则就不能中标。中标后又要求施工单位高价购买其指定的施工材料,使用其指定的分包单位等等。这些因素都将引起施工企业应收账款的不合理增加。

  二、加强应收账款回收应采取的措施

  施工企业在种种不利的市场环境条件下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及时收回自己理应所得的工程款而不至于形成“坏账损失”。

  (一)成立清欠部门,加大监控力度

  首先,成立清欠部门作为清理应收账款的专门机构。其次,要编制“应收账款动态表” “清理清收外欠工程款台账”以及“工程动态评审表”等,以有利于全面掌握单位应收款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和难点,以便卓有成效地降低施工单位的应收账款数额。通过编制账龄分析表,加强应收款项回收的监控,随时掌握应收款项的动态,以便采取相应对策。最后,根据不同的逾期账款安排专门人员采用不同的催收方式,如发函、电话催收、派专人前去催收,必要时还应该采用签订还款协议书或借助法律手段向法院起诉等,将企业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制订相应的应收款项管理制度,减少坏账损失

  为规避企业财务风险,减少坏账损失,企业应制订相应的应收款项管理制度。对支付履约保证金的要建立审批制度,明确责任人,落实催收责任和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控制盲目交付履约保证金;对于垫资和拖欠工程款的同样要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把催收的主要责任落实到项目部并与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的经济分配挂钩;此外,还要制订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促使有关责任人加大催收力度,确保应收款项资金的及时回笼。

  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新增应收款以预防为主

  在施工过程中,改变过去“只管干活,不管要钱”的作法,对整个工程项目落实责任人,确定资金回收率,并作为经济责任制办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实行奖罚并举。具体做法是:(1)在适用范围上,主要适用于新开工工程项目,新接的作业项目和新签订合同的对外提供劳务;(2)责任人员应是工程项目经理或负责工程项目、对外作业和对外提供劳务的行政负责人;(3)责任范围应是对该项目开工前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及施工过程中的形象进度和保修期结束后的工程尾款的回收;(4)根据责任人员所负责任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视其绩效进行奖罚兑现。

  2.对已发生的正常应收账款的清理

  根据不同情况,有区别、有重点地开展清欠工作。对那些生产经营正常,有偿债能力的单位要加强联系,紧盯不放,力争尽快收回资金;对生产经营虽然正常,但因资金暂时困难,不能一次或在短期内偿清债务的单位,要与他们协商,通过签订还款计划或分期还款协议,明确还款时间和最后期限,制定违约责任,增强对债务单位的约束力。

  3.对不能正常收回的应收账款,要加大清欠力度,采取不同的措施强行收回

  (1)对债务单位已不能正常生产,全部收回资金可能性较小的应收账款,可采取让利清收的办法。让利清收应坚持以下四条原则:一是必须摸清债务单位的真实情况,经分析确认,实属不可以全部收回的应收账款事项才能让利;二是要充分考虑让利损失对企业的影响及承受能力;三是让利比率要得当、可行;四是让利事项要报经单位领导批准。(2)对债务单位已不能正常生产或停止生产的应收账款,采取以物抵债的方式清理回收。但要慎重采用这种方法。(3)对那些虽有一定的偿债能力,但对归还欠款不重视,不积极,并以种种借口拖着不还的债务单位,采取诉讼方式,以法律手段强制收回。

  4.对挂账多年,经多次清收无动态,即将成为坏账、呆账的不良应收账款,采取与经济效益挂钩,清账提成的办法来促进资金回收,尽量减少经济损失

  企业在实行清账提成办法时,要制定操作细则,并掌握以下原则:(1)实行清账提成的应收账款应是收款难度大,清理费用高,即将成为坏账、呆账的应收账款事项;(2)清账提成人员可以是本企业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及职工家属;(3)清账提成的比例应按其难易程度和数额大小分出若干档次,以调动其积极性。

  5.若欠款单位确实遇到暂时的困难,经努力还可东山再起,对欠款企业要帮助其渡过难关,以便收回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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