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中心(北侧)绿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CS201003010
工程名称 招商中心(北侧)绿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 盐城市东方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盐城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江苏省盐城经济开发区
工程规模 实施绿化面积约为28247㎡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YCS20100301001 招商中心(北侧)绿化工程 公开招标 510 2010-3-30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 2010年3月8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0年3月30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0年4月30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0年3月8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0年3月12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叁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商中心(北侧)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东方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招商中心(北侧)绿化工程已经盐城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现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
二、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招商中心(北侧)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经济开发区招商中心北侧。
(3)工程规模:实施绿化面积约为28247㎡;工程计划投资约510万元。
(4)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且二年内苗木成活率100%。
(6)工期要求:计划2010年3月30日开工,工期30 日历天。
四、发包范围:土方回填平整、地形整理、园路施工、绿化种植、2年期养护等项内容。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有效书面文件为准。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人员(含代理人、项目负责人至少4人)2009年7月份以来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及缴费时间证明)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4)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质)手续原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未递交者,其标书作无效标书处理。
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后评标细则)。
八、请申请人于2010年03月8日至2010年03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服务窗口(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联系电话:18961975236、13770005915;邮箱:yctx404@163.com)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九、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83080019。
盐城市建设局招标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88587313
建设单位(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刘海 联系人:陈彪 黄秀霞
联系电话:0515-89910917 联系电话:0515-88388003
13770005915
地址:盐城经济开发区招商中心9楼 地址:大庆中路156号1—404
2010年03月 8 日
附件:
招商中心(北侧)绿化工程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计分。并依据定标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一、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人员(含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至少4人)自2009年7月以来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及缴费期间)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4、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在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质)手续原件。
以上原件材料任缺一项,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二、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三、评标基准价确定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95%。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资格审查合格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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