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投标 > 招标投标论文 >
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
www.110.com 2010-07-05 14:32

  一、招标投标的概念与特征

  招标投标是一种因招标人的要约,引发投标者的承诺,经过招标人的择优选定,最终形成协议和合同关系的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活动过程,是“法人”之间诺成有偿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行为。

  招标投标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交易方式。招标方与投标方相交易的商品统称为“标的”。在项目工程建设中,这种“标的”指的是项目的工程设计、土建施工、成套设备、安装调试等内容的标明。

  招标投标具有下述基本特征:

  1.平等性,招标投标的平等性,应从商品经济的本质属性来分析,商品经济的基本法则是等价交换。招标投标是独立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按照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和规范的程序进行,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监督。招标方应为所有投标者提供同等条件,让他们展开公平竞争。

  2.竞争性。招投标的核心是竞争,按规定每一次招标必须有三家以上投标,这就形成了投标者之间的竞争,他们以各自的实力、信誉、服务、报价等优势,战胜其他的投标者。此外,在招标人与投标者之间也展开了竞争,招标人可以在投标者中间“择优选择”,有选择就有竞争。

  3.开放性。正规的招投标活动,必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上刊登招标公告,打破行业、部门、地区、甚至国别的界限,打破所有制的封锁、干扰和垄断,在最大限度的范围内让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者前来投标,进行自由的竞争。

  二、招标的方式

  目前国内外采用的招标方式有以下五种: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由招标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发布招标公告,凡对该招标项目感兴趣又符合投标条件的法人,都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提交意向书,由招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核准后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公开招标的方式可以给一切合格的投标者以平等的竞争机会,能够吸引众多投标者,故称之为无限竞争性招标。为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实行的国际(国内)竞争性招标,就属于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由招标单位根据自己积累的资料,或由权威的咨询机构提供的信息,选择一些合格的单位发出邀请,应邀单位(必须有三家以上)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意向,购买投标文件进行投标。

  邀请招标是一种有限竞争性招标,又叫选择招标。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应邀投标者在技术水平、经济实力、信誉等方面具有优势,基本上能保证招标目标顺利完成。其缺点是在邀请时如带有感情色彩,就会使一些更具竞争力的投标单位失去机会。

  3.两段招标。两段招标是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结合起来的招标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技术复杂的大型招标项目。招标单位首先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广泛地吸引投标者,对投标者进行资格预审,从中邀请三家以上条件最好的投标者,进行详细的报价、开标、评标。

  4.协商议标。对受客观条件限制或不易形成竞争局面的招标项自,例如专业性很强,只有少数单位有能力承当项目, 时间紧迫,来不及按正规程序招标的项目,可以由主管部门推荐或自行邀请3一4个比较知底的单位进行报价比较,由招投际双方通过协商确定有关事宜。协商议标实质上是一种非竞争性招标,严格他讲不能称为招标。因为招投标行为的核心是竞争,没有竞争也就失去了招标的原有意义。

  5.国际招标。上述四种招标方式如果将招标范围放宽到国外,就称其为国际性招标。这种招标方式简称为ICB,一般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高科技项目、技术引进项目以及“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及“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兴建的工程项目都采用ICB方式。

  三、招标投标的一般程序

  招标投标的活动一般分为四个阶段,现以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为例进行分析。

  1.招标准备阶段。基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具有招标条件的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招标申请书》,报有关部门审批;获准后,组织招标班子和评标委员会;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发布招标公告;审定投标单位;发放招标文件;组织招标会议和现场勘察;接受投标文件。

  2.投标准备阶段。根据招标公告或招标单位的邀请,选择符合本单位施工能力的工程,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意向,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和资料;资格预审通过后,组织投标班子,跟踪投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招标会议和现场勘察;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给招标单位。

  3.开标评标阶段。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招投标方派代表并有公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当众开标;招标方对投标者作资格后审、询标、评标;投标方作好询标解答准备,接受询标质疑,等待评标决标。

  4.决标签约阶段。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意见,报送决定单位确定;依据决标内容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卜中标单位在接到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中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四、我国招投标管理体系及任务

  (一)招投标管理体系

  我国投资项目的规模、选址、寿命期限都受国家计划的控制,因此,我国的招投标活动,从宏观上讲是在国家计划控制范围内对市场机制的一种利用,是在行政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的招标投标。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规范的全国性招投标管理体系,而只是在部分行业系统内逐步建立和完善。

  1.建设工程招标。国家建设部专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各省、市、自治区建委专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引进设备招标。国家计委专设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沈阳、武汉、西安、重庆八大中心城市成立了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石家庄、济南、合肥、南京、杭州、福州、南昌、哈尔滨、长沙等九个省辖市成立了机电设备招标公司。这些机构负责引进机电设备国内审查性招标和国际招标,与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公室共同调控机电设备进口工作。

  3.成套设备招标,国家物资部专设设备成套司,国家物资部、机械工业部双重领导的三十个省、市、自治区均成立了机械设备成套局(公司)。这些机构具体负责成套设备的招标工作。

  (二)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任务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