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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征地存在五大问题
www.110.com 2010-07-05 16:49

  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蔡睿贤认

  为,目前征占农民集体土地存在五大问题。

  一是征地面积过大,动辄上千亩,甚至上万亩。各类开发区、园

  区过多过滥,城市规模盲目扩张,80%以上占用的是农民集体土地。

  按近期86个城市上报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划用地规模计算,这些城市20

  20年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比现在平均扩大1.15倍,有的甚至2至3倍,

  远远超出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

  二是征地补偿费标准过低。现行法定征地补偿费标准是按产值倍

  数的方法测算,法定高限是16倍,最高不能超过30倍。按亩产值1000

  元测算,补助费每亩最高也就3万元。在现行经济条件下,即使采用

  法定高限标准补偿,这点钱也难以达到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

  不降低的要求。而一些地方政府还在压低补偿标准,有的镇村干部以

  极低价格从农民手中买地,又以高价转卖给开发商,从中牟利,把土

  地当成“第二财政”,而群众说这是“拿我们的命根子去发财”。

  三是地方政府截留、挪用、拖欠征地费,侵占农民利益。长江中

  游某省建一条高速公路时,省建路指挥部扣了农民征地补偿费837万

  元,某市指挥部扣了1502万元,某区扣了190.3万元,有关乡镇拨付

  到被征地村组时又扣了1192万元,四级截留了补偿费的45%。“真是

  层层剥皮,层层抽油。”

  四是安置不落实,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没有保障。地方政府的安

  置,多数是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费,让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由于农

  民自身条件有限,缺乏市场竞争能力,加上农村没有建立社会保障制

  度,被征地农民很容易陷入失地又失业的困境。对多数农民而言,货

  币安置等于没有安置。

  五是不注意听取群众意见,不尊重农民的合法权益。有关法律规

  定,在征地方案批准后要公告于众,在征地补偿安置方面听取群众意

  见,给予农民知情权和参与权。但不少地区公告流于形式,甚至根本

  不公告。不符合程序的征地一旦遭到阻拦,一些地方政府领导不做深

  入细致的工作,只强调征地具有强制性,简单处理,粗暴对待,甚至

  动用警力,降低政府威信,加剧群众对立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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