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上的工夫,平地起了一幢小楼,这楼用脚一踹,墙就能倒;几天时间,池塘被改成了蔬菜大棚;明明已经死了的党参,用盐腌完,又被“种”在了土里……这些咄咄怪事,如今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屡见不鲜。昨天,开发区通报了4起、6名被告人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而被判刑的案例。据悉,这也是近年来沈阳市首次查处并判决该类案件。
骗补偿款得了10年刑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趁铁西老工业区的调整改造和国家铁路、公路建设征地之际,以租赁承包农民土地为名,在被征地区域内抢种、抢栽各种植物,抢建各种建筑。他们恶意增加地上附着物价值,非法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这些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
2006年4月-2007年4月,沈阳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对铁西区大潘镇林台村集体土地进行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被告人姜某为该村村民。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当工作人员到姜某家中进行地上附着物普查时,他为骗取地上物补偿款,将停耕后抢建、抢种的水泥柱220根、套管井1眼、葡萄树1800棵进行了上报。由此骗取补偿款6.9万余元。法院经审理查明,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在当天公布的4起案例中,6名被告人均因在政府下发停耕通告后抢建、抢种,骗取补偿款而被法院分别判处3-10年有期徒刑。
举报骗补行为可获奖励
去年3月,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下发了相关通告,依法严厉打击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的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四台子村已有11人被批捕,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千万余元。
开发区征地办孙振田副主任表示,目前,开发区征地工作仍在有序进行中。接下来,相关部门将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并制止诈骗行为。
另外,从即日起,凡是举报恶意骗取国家征地补偿行为的举报人,开发区将根据犯罪金额给予10%-50%的奖励(受理举报及自首电话:024-8583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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