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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征地拆迁难题的几点思考
www.110.com 2010-07-05 15:34

  内容提要:本文从漳平市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实际出发,分析了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工作不好做,强制程序不完善,工作机制不健全等。认为问题成因在于:群众利益未得到充分保障,项目建设规划不够到位,正常征地拆迁工作秩序尚未建立,拆迁主体权责不够明晰等。在破解难题方面提出提高征地拆迁市场化运作水平,充分做好征地拆迁前期准备工作,提高征地拆迁工作服务水平,规范完善相关法律程序,做过细工作营造良好的征地拆迁氛围等对策建议。

  近年来,在漳平市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形成了良好的发展氛围,群众普遍积极参与支持经济建设,众多项目建设得以顺利推进,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但在部分重点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需要尽快破解的困难和问题。课题组就这些问题深入该市菁城、桂林、西园等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进行了调研,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并结合实际,提出几点对策建议。

  一、征地拆迁凸显的几个问题

  1、群众工作不好做。目前,个别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难以推进,严重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比较突出的有:林昌路建设剩余3户居民,已签订拆迁协议,但因群众提出过高补偿标准和安置要求,至今尚未腾房,无法完成征地拆迁工作,造成“断头路”。东门步行桥因规划不到位、安置房建设未完成等原因,部分拆迁户不愿签订拆迁协议,直接影响征地拆迁进度,造成“断头桥”。工贸新区因部分土地的地类、青苗补偿标准未细化和资金未到位,征地工作未完成,土地平整工作无法推进,影响项目落地建设。华龙二期因新旧补偿标准衔接过渡问题以及群众安置要求过高,造成该项目签约多年,但至今未动工建设。

  2、强制程序不完善。强制是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的最后保障,但由于程序不完善等原因,在实际工作中很少运用强制手段。2004年以来仅在祥和新城开发时强制拆迁1户,在遇到“钉子户”无法推进时,影响工程进度和征地拆迁工作秩序。一方面是强制程序较繁琐。为了保护群众的财产利益,国家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法律程序,如果采取强制措施,至少需要一个月甚至半年时间,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这种方法往往不被政府、开发商所采用。另一方面是程序执行不到位。如:大项目的征地拆迁都要求进行听证,但有些项目相关部门怕麻烦或在许可条件上无法完善,弱化了这个功能,造成法律程序不完善,影响了强制手段的运用,甚至造成“断头”工程,影响地方政府的执政形象。

  3、工作机制不健全。一是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成工作主体。征地拆迁市场化运作机制尚未成熟,没有充分发挥拆迁公司的作用,相应职能转由政府承担,造成工作错位。二是工作力量不足。一些项目如:星级酒店征地拆迁工作任务较重,但未成立项目办,在执行完集中强制拆除后,一些后续工作量较大,桂林街道相关工作人员推进较为困难。三是工作人员积极性受限。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相对有限,相关工作人员经济待遇相对较低;许多长期在征地拆迁一线的同志,经常被投诉或被个别群众辱骂骚扰,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积极性。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群众利益未得到充分保障。一是补偿标准问题。各乡镇(街道)补偿标准存在不一致的现象,而且宣传不够到位,群众对此反应强烈。征地拆迁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工作方案不够完备,补偿标准没细化,容易被一些人钻空子或引起群众的抵制,随着征地拆迁范围的不断扩大,这个问题更加突出。标准更新不及时造成与市场脱节,容易损害群众利益。二是安置问题。许多群众都倾向于就地安置,这其中有安置地点不理想、情感上不愿离开本土等方面的原因。而且,由于是按照等面积置换,出现一些家庭无力购买超出部分的面积,造成无房可居的问题。三是社会保障问题。有些群众长期依靠土地为生,一旦土地被征用,而又没有其他出路,其后续生产生活十分困难。

  2、项目建设规划不够到位。由于各种原因,规划工作可能无法做到全面到位,给征地拆迁工作增加很多的工作量。比如,西园大桥的建设,刚开始没有明确的整体规划,等路开始建了,工贸新区雏形开始形成了,再来考虑桥的位置问题。这时候,由于群众知道了桥的大概方位,造成大面积、大范围的抢种、抢建,增加了征地拆迁工作的成本和困难。

  3、正常征地拆迁工作秩序尚未建立。为加快项目特别是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我市在推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方面,采取了一些超常规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主要通过干部做群众思想工作,动员拆迁户签订拆迁协议。而实践中难免会有少数人对工作不支持的,或提出的条件政府无法满足的,给工作带来很不利的影响。针对这少部分的群众,由于强制征用拆迁相关法律手续上的欠缺,有关部门无法采取强制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干部为了完成任务,可能会采取超额补偿等方式去做工作,给群众造成越抵赖越能多拿钱的错觉,助长了不良风气,扰乱了征地拆迁工作秩序。

  4、拆迁主体权责不够明晰。征地拆迁工作主要由城建、国土及相关乡镇(街道)共同实施,部门负责业务指导,乡镇(街道)主要负责群众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权责不一致现象,主要是拆迁补偿款总额3.6%~5.5%的拆迁服务费由市拆迁办或拆迁公司收取,相关乡镇(街道)则无法从中获益。这个问题造成个别乡镇(街道)征地拆迁工作越多,投入人力物力越大,工作经费越来越紧张,工作推进越来越困难的不良局面。

  三、破解难题的几点建议

  1、提高征地拆迁市场化运作水平。要坚持市场化、社会化的改革方向,改革政府大包大揽的模式,对那些通过市场可以调节、通过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可以解决的事项,都应当从行政管理职能中剥离出来。政府要发挥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的监督指导职能,着力协调好各方关系和维护好各方利益,建立正常的征地拆迁秩序。目前,漳平只有一家拆迁公司,并且发挥的作用很有限,不利于形成良性竞争。鉴于此,漳平市有必要再引进一两家拆迁公司,形成拆迁工作的市场竞争,促进拆迁工作社会化、市场化。

  2、充分做好征地拆迁前期准备工作。征地拆迁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是确保征地拆迁工作有序进行的前提。要摸清情况,把土地类别、房屋面积、青苗品种规格以及受征人等相关情况调查清楚,登记造册。要制定完善的工作方案,把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情考虑在先,充分准备。要通过市场调查,制定符合实际并进一步细化的补偿标准,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宣传,并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执行。要加强资金调度,工作启动前储备足够的补偿资金,确保在签订征地拆迁协议后,及时兑现补偿金,避免发生二次征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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